查,我怀疑他跟这次的案子有关。”
韶文:“!!!”
警察:“跟我们走一趟吧。”
韶文简直想掀桌,我不就是说了句你小名,你至于这么狠吗?
他不就是办了个假身份证吗?怎么就跟杀人案有关了?
韶文冤呐!
而且已经两次了!两次都因为申屠旭进警局,韶文觉得他跟申屠旭肯定八字犯冲!
而远去的申屠旭,嘴角则微微勾起,除了韶文,没有人可以叫他小名,没有人!
就是这个奇奇怪怪的人,也不可以!
☆、第十四章
在时隔四年又两个月零二十一天后,韶文继上一次疑似虐待儿童后再次来到了警察局,在看到熟悉的审讯室和完全没变的布置时,韶文整个人都是蔫蔫哒。
韶文垂头丧气的坐在一边,而他的对面,则是警察和面无表情的申屠旭。
韶文已经对面前这个坑哥的货绝望了,不就是办个假证么?不就是叫了你一声小名么?至于这么小心眼?
申屠旭:你说呢?呵呵。
韶文:……这个面无表情阴险腹黑的家伙绝不可能是我萌萌哒爱炸毛的蠢弟弟!
只可惜此刻不能相认,如果能相认——看着申屠旭的宽肩窄腰大长腿,韶文很想试试成年版申屠旭的屁股手感。
不过现在——还是先面对警察的询问吧。
“姓名?”警察同志拿出了他的小本本,一本正经的询问道。
韶文低着嗓音回答,“邱云。”
警察皱了下眉头,“我说真实姓名,不是你身份证上的假名。”
韶文扯了下嘴角,“我从小四处流浪四海为家,小时候大家都叫我狗蛋来着,邱云是我给自己起的名。”
警察皱了皱眉头,不过还是在小本本上姓名之后写到——邱狗蛋……
幸好韶文没看到,如果看到一定会为自己的胡说八道而后悔,警察又接着问,“年龄?”
“十八。”
警察挑了挑眉头,有些怀疑,“十八?”
韶文抽了下嘴角,捏了一下自己脸上的婴儿肥,十分沉痛的说道,“好吧,十七。”
警察挑眉不语。
韶文磨蹭了一下,终于垂头道,“十六总可以吧。”
警察终于抬笔记下,随后道,“性别?”
显而易见,“男。”
“你的真实身份?”
韶文,“……乞丐?流浪儿?”
警察继续皱眉头,“那你住酒店的钱哪来的?”
韶文:“……”说了一个谎话就需要无数个谎话去圆,所以韶文扯了扯嘴角,“……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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