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剧里的阿昭,或多或少有点爱表妹吧。
既然爱为什么不接受,这才是我耿耿于怀的地方,本章试图给她如此选择找些理由。
说白了,郡王有主角光环附身,还能怎样。
☆、人言可畏
前言:
历史,从来只为男人的胜利浓墨重彩。如若失败,那正好----都是因为一个女人。
正文:
却还有叶昭不懂的。
马革裹尸,自从打小明了自己将门之后的身份,叶昭就做好了准备,保护山河护卫黎民之心从没有丝毫犹疑。可叶氏一门抛颅洒血去守护的百姓,转眼间就忘了曾有个女子为了他们赴汤蹈火舍弃清白,周旋于敌国虎狼之口,为保一国太平而香消玉殒。
渐渐地,表妹不过成了世人口中以色魅主,颠覆城邦的祸水。一边霄想着表妹的绝世容颜,一边吐着最下流恶毒的话语。她教训得了一两个污言秽语满口的龌龊之辈,却堵不了铄金众口:瞧,果然红颜祸水,连英明神武的大将军也落了个五迷三道的下场。怕是被这有悖伦常的下贱狐狸精弄疯了!
叶昭是疯了。以前的她,也曾不止一次被唤作疯子,小时候,她天天变着花样胡作非为,大人总训斥她像个小疯子。长大了,她千里沙场,于绝境中单枪匹马挑落敌方主将,大家啧啧称道她简直是个疯子。现如今,面对那些毁表妹清誉的愚民----她曾一心守护的,她却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人们都指责她真成了疯子。竟然,为个不清不白的女人疯了。
这几年,叶昭骑着踏雪漫无目的地走了一城又一城,见过的人,遇到的事,都不重要,于她不过是走马观花中的过眼烟云。日复一日地过。有时候回头想想,一年恍惚好似一日。日子过得,比她想得要快些。
又快到表妹的忌日。
酒,必不可少。今天的酒入喉比平时更冲些,叶昭不过多喝了几盅,就觉得骑在踏雪上有些东摇西晃把不住缰绳。酒劲冲到头上,热气透过毛孔,散于全身。毛孔又灌了冷风,一冷一热下人晕晕乎乎的。
叶昭俯身拍了拍踏雪的脑袋,“你倒是长点心,别走那泥泞的小道,颠得我难受。”身子一晃,干脆抱住了马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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