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荒野爱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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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回来的雷忠民终于唤醒了她心中沉睡的哪一个他。雷忠民,这不正是自己所喜欢的人么。雷小燕有点晕了。

雷小燕爱雷忠民潇洒的风度和略带一点忧郁的气质,虽然她不懂什么叫气质,但是她能感觉的出来。

雷小燕喜欢雷忠民健美的体形,这一种健美和其他人的壮实不一样,其他人的壮实看起来有些笨,而雷忠民的健美带着轻灵!

更要命的是雷忠民哪一种舍我其谁的大丈夫气质让她彻底失去了自我,这才是个男人。她认为男人就应该像个男人;她最讨厌男人身上的女人气。她想,她如果跟了雷忠民这样的男人,那才叫不白活一回。同时她也非常喜欢他那一身本事和聪慧。

她曾在心里无数次梦想她和这个人在一起的情景:她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里,让他拉着,在春天的田野里,在夏天的花丛中,在秋天的柿树林里,在冬天的雪地上,走呀,跑呀,让他把她抱住,亲她占有她。

可是在现实生活里,她的自卑感使她连走近他的勇气都没有。她时时刻刻在想念他,又处处在躲避他。她怕她的走路、姿势和说话在他面前显出什么不妥当来,万一雷忠民拒绝了他看不起她,那不是要她的命么。那个时候,她可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雷小燕谋算:雷忠民现在成了农民,大概将来就得找个农村媳妇吧?如果他找农村户口的姑娘,她虽然没文化,但她自己有信心让他爱她。她知道她有一个别的姑娘很难比上的长处,那就是长得好看。

但是这个贫穷的年代找对象,人们最看重的是对方家庭的经济状况。雷忠民家的贫穷却始终是雷宏权嘲讽的对象,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和雷恒茂这样的人家做亲家。和这样的人家做亲家绝对是**份的事情,打死他也不可能。

确实,雷忠民家里穷得叮当响,睡觉铺床连一个单子都没有,全家人只能睡在光席上。雷忠民睡觉不老实,屁股经常被竹篾子扎得是千疮百孔。这样的穷日子,雷恒茂不敢奢望娶得一个中农以上成分家的孩子,如果那一家孩子多,送一个媳妇还差不多,即使对方是瘸子拐子他也能接受。

雷忠民父母总共养育了六个孩子,家长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填饱肚子,至于拿什么填饱肚子无所谓。每个孩子每天只是野马一般四处游逛,只有吃饭睡觉的时候父母才清点一下人头,只要数够人头他们就放心了,那真是窗前明月光,地上鞋六双,举头望明月,低头愁断肠。

而雷小燕家庭成分是中农,雷宏权还是乡革委会副主任,经济条件算村里最好的一家之一,雷小燕吃饭不愁,穿衣也比同村的女孩要好得多,人靠衣裳马靠鞍,雷小燕本身长得细皮嫩肉的,花衣服这么一衬托,更显得俏丽动人。其他女孩也有长得不赖的,但是她们的破衣烂衫,早已遮掩了她们的容颜,这么一衬托,她在村子里就显得格外出众。

但是,爱情是不讲理的,一旦爱火熊熊燃烧起来,它可以冲破任何障碍,天底下没有什么比爱情更平等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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