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踝上是于若翔给他贴好的伤筋膏药。那天他回来,得知夏臻扭伤了脚,一看他脚踝,贴的居然是一张白花花的橡皮膏!说起来还真是好笑,二十来岁的人了,居然把橡皮膏当成是伤筋膏,愣是贴到了肿起来的脚踝上。也不知道那天是因为气晕了还是什么。
戚——别以为给小爷我贴了张膏药就完事了!
夏臻撇撇嘴,想了想,心中的天平在怨恨和感激之间摇摆了一会,最终还是落到怨恨上。
“于若翔!我明明白白地跟你说,那瞎子宗最近有事没事老找你,不是想骗你钱,就是看上了你!”那天,他恶狠狠地如此忠告于若翔。
那人收拾着药箱,背对着他,依旧是温文尔雅的口气:“胡说什么,你怎么能这么想别人。”
沙发上的夏臻气鼓鼓。
好,非常好。
饭嘛,也不给我做。话嘛,也不听我的。你怎么索性不让我去死?死气老子了。
那晚,他没告诉于若翔,他晚饭什么也没吃。半夜饿到不行,只得爬起来,坐在冰箱前找东西来吃——几片全麦面包而已,连瓶果酱都没有!
妈的,多了个会做饭的,日子还不是和以前一样!
啃完了面包,眼看也没什么东西能吃,只得乖乖爬回床上去。
好不容易有一个周末。
十点,一觉睡到自然醒。拉开窗帘的时候,满屋子的阳光。
打开房门,于若翔早已在厨房忙碌。他向来习惯早起,八点半准时出门买菜。
看到夏臻起床了,一边切着手里的胡萝卜,一边说:“起来啦?快去刷个牙,早饭吃牛奶煎蛋好不好?脚不好慢着点啊。”头也不回。
夏臻朝着他的背影甩了个白眼,磨蹭到卫生间。
哼,算你还剩点良心。知道周末给小爷做点吃的,没忍心让我饿死。
喝了一杯牛奶,吃了一个热腾腾的煎蛋,坐到沙发里翻杂志。懒得像只猫。不过说起来倒是有理由——小爷脚坏了,经不起折腾。
十二点,正式开饭。
夏臻这才注意到桌上放着于若翔的存折和银行卡。
“诶,于若翔!你这些都拿出来做什么?”
这时候的于若翔这捧着一个砂锅的汤从厨房出来,“喔,孜宗问我借钱来着。”
啧啧,才几天呢,就孜宗孜宗。
内心暗暗恶心了一下,随即觉有点蹊跷:“借钱?他问你借钱!?他不是开奥迪穿BOSS的大暴发户么?”
“诶你怎么知道?”于若翔在桌子另一边坐下来,“他说家里最近有些不方便,我也不好再问。他说暂时要借两万块,也不是什么特别大的数目,况且又是老同学,总要帮帮人家……来来,吃饭。”
“试试这菜,挺新鲜的。”
“难吃。”
“是嘛,我尝尝……还行啊……那这煎鱼你尝一块,特别脆。喜欢吧?”
“也难吃。”
“那这鸭子怎么样?”于若翔自己夹了一块尝,“今天特地加了啤酒的。”
“这个最难吃。”夏臻只顾闷头吃饭。
“鸭骨头都没一根呢就说难吃……”于若翔笑他闹别扭。
夏臻不爽,“……我十米外闻闻味,就知道难吃!”
于若翔还是好脾气,只低头笑笑——还真是难伺候呐。
饭后收拾碗筷的时候,看到满碟子的鸭骨头,于若翔差点就没忍住笑:“说这啤酒鸭最难吃,还那么多骨头?”
听他在厨房洗了碗,知道他是要准备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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