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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改嫁那年我刚刚参加完高考,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也接到了这一噩耗,原谅我用了“噩耗”两个字,于我而言,这真算不得什么好消息!我妈不再是我一个人的妈了,她也成了别人的妈,还是后妈,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儿!

赵君卓这个人我只见过不到三次,第一次是在我妈的婚礼上,他也如我一般一脸悲戚坐在宴席上,我记得那天我们对望过一次,我们用目光无声地交换着信息,冷漠的陌生,以及说不明道不清的恨意,他在恨我妈抢了他妈的位置,我在恨他爸抢了我爸的位置。第二次是我大一暑假那年,我在我妈的千般控诉万般指责之下不得不去看她,在赵家住了将近一个月,赵君卓那个暑假去外地旅游了,我估计他的出游计划是在得知我即将造访的消息之后才仓促定下来的,因为最后他回来的那天晚上,他脚上穿着一双陈旧不堪的人字拖,手上拎着一只我说不上什么颜色的大袋子出现在家门口,哦,是他家门口,不是我家门口。

我帮他开的门,当时我们也对望了一眼,然后我默默地让他进来,他默默地把编织袋放在门口,然后闪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第三次就是这一次了,这孩子比现在从前出息了,看见我都能挤出应酬的微笑了。

我也赶紧启动面部肌肉,向他露出应酬的微笑。

接下来的两天,我吃好喝好啥都好,就是浑身不自在。

赵君卓确实出息了,现在是本地某派出所的警察,据我妈说好象还是个什么小头儿,举手投足都是一副慎言慎行的模样。这世上的人都在装13,他这么年轻也能装这么好,也算修行不错了。当然这话我只能在心里说,托他的福,我的户口迁移手续在他的“一手遮天”之下办得顺顺当当,要服务速度有服务速度,要服务质量有服务质量。

第二天下午我就拿到了需要的文件和证件。

第三天早上的时候,我接到于钦的短信:“今天我要忙一整天,晚上也要应酬客户,就不给你打电话了,想你!”

我承认最后“想你”那两个字打动了我,像于钦那样的人能说出这样的话绝对是太阳从西边出来,我拿着手机看了半天,心里甜丝丝。

下午的时候,我便跟我妈道别了。我妈也没强留我,到底她是我亲妈,知道我在那里呆着浑身上下没一处舒爽的。

出门的时候发现赵君卓的车在楼下,他还穿着一身制服,正跟别人在说话。

“小舞——“,他看见我,居然叫我的名字,然后,他的目光落到我手中的包上。

我没有退路,只好磨磨蹭蹭地走到他面前,不情不愿地叫了一声“君卓哥”,说句心里话,如果不是这次他帮我办了那一堆手续,打死我也不愿意再叫他一声哥,要不是我妈非得要嫁给他爹,我跟他有半分钱的关系啊?!

“这妹子是谁啊,长得可真不错……”,他身边一个长着肥头大脸的男人跟我开玩笑。

“滚,小舞是我妹,你他妈嘴巴放干净点儿!”,赵君卓低声喝道。

我不说话,心里捉磨着该怎样跟他道别。

“要走了?”他看着我手上的包很自觉地问我。

我立刻点头。

“我送你去车站!”,他俯身拿过我手上的袋子。

我坐上他的警车,心里有些好奇,这是我第一次坐警车,还不是以犯人的身份。

那是一辆吉普,车身很宽大,前排还装了几个我叫不出名字的装备,还有一些按扭,红红绿绿的,煞是好看。

最后我把手指伸向了其中一个红色按键。

“别按那个,那是警灯——”,他依然在开车,声音低低的,顿了顿,又说:“除了那个其它都可以按……”,我听出他声音里的笑意,心下气恼,赌气似的收回了手,切,求我按姑奶奶也不按了。

一路无语。

他把车子停好,拿着我的包走在前面。在售票厅门口,他让我站在那里别动等他回来。

我老老实实地等着,抬头看了看火车站上面那几个标明地名的大字,一只长着黄褐色羽毛的鸟从我头顶的天空滑翔而过,我在心里暗自骂了一句:这个鸟城市。

十几分钟之后赵君卓回来了,递给我一张火车票和一个袋子。

袋子里面是零食和矿泉水,我立即想还给他:“我不饿——”

“拿着路上吃!”,他说。

我还是不想要他的东西,他似乎有些愠怒,低声喝道:“叫你拿着就拿着!”,声音和表情都有些威严,我下意识地接了过来。妈的,我忘记这孩子比我大两岁了!

我掏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递给他,说:“火车票!”,我说的是火车票的钱,我可不能讹别家孩子的钱。

他象被火烧了一般推开我递过来的钱,“做什么呢你?!好歹我是当哥的,哪能拿你的钱?!”

你不是我哥,我很想说这句话,可话到了嘴边愣是被我咽了回去。

说实话,那一刻我是有那么一点儿感动的,既然我妈嫁给了他爸,我和他之间就不止半分钱的关系了。我下意识地抬头望了望天空,试图想看看是不是老天爷正在用喜庆的眼光打量我们这两个被莫名其妙的宿命推到了一起的青年男女。

可天空是一片阴暗,莫说看不清老天爷的脸,连云都是毫无规则地挤在一起的,皱巴巴的像长满了赘肉的肥胖老太婆。

坐到火车之后我才打开赵君卓给我的袋子,里面居然是饼干巧克力什么的,还有一瓶益达,这孩子深受广告荼毒啊!我叹道。

三个小时的车程,我又晃回到了a市。

爱情就是重感冒

已经快十点钟了,天空是黑压压的暗,出了火车站我便迫不急待地打车往住处赶。我太想回到只属于自己的地方,太想看到于钦的脸了,我要挥着手里的袋子对他说:我——许小舞要在这个地方生根发芽了!

可于钦并不家,家里面无声地息的,看样子在我回家的这几天这里并没有人居住。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差不多十一点了,以前他去外面应酬客户,这个时间也该回来了。我打他的电话,依然是用户不在服务区的提示,于钦啊于钦,你为什么不在有服务的区域应酬客户呢?!

我在沙发里坐了一会儿,心里慢慢涌出了一丝丝莫名其妙的担心与疑虑。

我还是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也许是天生的女人的直觉,也许是生活磨炼出来的触觉,也许有些事不是我看起来的那么简单。于是接下来,我做一件我想了许久却一直没有付诸于行动的事情。

我拿着包重新走出了家门,重新拦了一辆出租车,上车之后便报了一个地址。

半小时之后我来到了于钦从前租住的公司公寓,这个地方我只来过一次,是最初于钦搬到我那里的时候,那天是白天,我应该在晚上记不住才对。

可那天晚上我居然不费吹灰之力便找到了于钦的房间。

咚咚咚,我敲门。

没有人。

我有些失望,但失望之余反而有种莫名其妙的宽慰。

最后我想,我再敲最后一次,如果再没有人开门,那就是我错了,我犯了天下女人都容易犯的一个错。

咚咚咚,我敲了最后一次。

五秒钟后,门吱呀一声开了。

我愣在那里。

一个女人穿着吊带的蕾丝睡衣站在门口。

我正准备解释自己在找一个名叫于钦的人,他曾经住在这里。

但紧接着我就闭嘴了。

因为于钦出现了,他在那女人的身后探出了半个身体,但即便只有半个头,我也能看出来他的上半身□着。

女人□的肩头上,深紫色蕾丝配着粉红色的吻痕,看起来风情万种,只不过在当时,这样的风情万种之于我却是触目惊心。

我的出现是多么的不合时宜!

记得有一部电影,叫《绿帽子》,那个捉奸的男人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守着奸夫□,像个喝高了的傻子。

现在轮到我当傻子了。

我想尖叫,想杀人,想骂人,我想做许多的事情。

可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有做,爱情这玩意儿不是那么好玩儿的,我被这东西玩得浑身无力。

我的出现对于钦而言大概也是一种刺激,他愣在那里,半天没能说出一个字。我的目光越过面前这个风情万种的女人,落在他的脸上,长久而无声地注视着他的眼睛。我原以为自己选了一个最安全的男人,但这个男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我看清楚了他的不安全。

旁边有人打开了门,看到了我们这奇怪的三个人。

于是我从触目惊心中醒悟过来,往后退了一大步,然后转身离去。

那个夜晚,我像个幽魂一般流浪在a城的街道里。

于钦的公寓离我们上班的公司很近,我转到了那条街道上,就是漆天南跟我说曾经有女人被人□然后被杀死。

我想我也被杀死了。

原来我不是藏獒,我没有威武的外貌,没有锋利的牙,没有强壮的四肢,我甚至没有力气去保护我的爱情。我什么都没有。

午夜时分,天空开始下雨,我浑身湿透,瑟瑟发抖。

回到我住的地方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半了。

于钦坐在沙发里,看样子是在等我。

看到我狼狈的样子,他赫地站了起来,走过来想抱我。

我躲开了他的拥抱。

“对不起——”,他说。

我不说话。

许久之后,我才问:“为什么?”

他不说话。

“是我做得不好吗?你不爱我了对吗?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还是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是不是?那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你不爱我为什么还要答应跟我结婚?我回家去办迁户口的手续你也不说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明明心里早已是歇斯底里,但我的语气还偏偏还那么平静。我拿过放在门口柜子上的文件袋,把那些文件扯了出来,一页一页地翻开,一页一页地撕碎。

我该哭的,可我居然没有眼泪。

他还是不说话。

没有什么比沉默更可怕的煎熬了,我从来都受不了他的沉默,尤其是在这样的时刻。

我神经质地抓住他的手,手指甲深深地嵌到他的肉里,嘴里面只有三个字,反反复复的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最后他被我摇得崩溃了。

“好,你想知道答案是吗?好吧,我告诉你!许小舞,你是挺好,啥都好,长得漂亮,学历也好,可你这么好为什么要跟我呢?我又没钱又没势?你他妈跟我不就是以为我老实好欺负吗?!你当我是傻子吗?像你这样的女人,不知道有过多少男人呢!别以为我不知道,从你跟我上床的那一天我就知道了,妈的,我还以为你多纯洁呢,都他妈是装的,你装得够像啊,我差点都以为自己错了……”

原来于钦有这么好的口才,可以不打一个嗑巴地说完这么多的话,我呆呆地看着面前的男人,其实我想往后退的,可身后是墙壁,我没有办法退到墙壁里面去。

最后我蹲了下来,因为我觉得如果我再不蹲下来的话我肯定会晕过去。

于钦说了那些话之后大概也傻了,愣了一阵之后他也蹲了下来。

我们像两只狗一样用相同的姿势蹲在那里,唯一的不同是我们的视线,我只看着面前的地板,他则在看着我。过了一会儿,他伸手碰了碰我:“小舞,咱们不闹了好吗,这次是我错了,我保证以后不会这样……”。

我抬手看了看他,仔细地看他,最后才颓然地垂下了头,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对他说:“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

他忽然身体一挺,在我面前跪了下来,带着哭音地对我嘶喊:“小舞,我错了,你原谅我吧!”

于钦的声音很凄厉,让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小时候参加的消防演习中那种尖厉的汽笛声,我特别厌恶那种声音,我捂上了耳朵,用比他高了十倍的声音向他喊了一个字:滚!

我一直在喊那个字,不停地喊,仿佛只有那样喊我才会好受一点,于钦试图去拉我捂着耳朵的手,试了好几次,我只觉得全身的皮肤都在发麻,我的大脑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肢体运动,他每拉我一次我的肌肉都会绷紧一次,最后我的大脑崩溃了,它发出一个直接的指令,我的左手以极快的速度反手甩开了于钦的手,并顺势在他脸颊上狠狠地扫了一巴掌。

于钦终于走了,这个世界安静了。

房门关上的那一瞬,我像个被人推倒的木偶一样倒在了地板上,我的头枕在一只鞋子上,也许是我的鞋子,也许是于钦的鞋子,我不知道,我只闻到了鞋油夹杂着汽油的味道。

到底我是睡了过去还是晕了过去,我不知道。只是醒来的时候我觉得全身酸疼,每一处骨骼每一块肌肉都在被疼痛蹂躏,我看了看时间,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十点钟了。

我开始打喷嚏,流鼻涕,我知道我感冒了,就像有首歌唱的,爱情就是重感冒。

我得吃药!

身上冷得可怕,我扶着墙根去柜子里摸了一件厚外套,然后又出门找药店了。

康泰克,白加黑,药店穿着粉色大褂卖药的小姐真他妈的服务周到,热情洋溢地向我推荐了好几种感冒药。

“每样要一盒!”我很爽快地掏钱付账。

回去之后我找开感冒药的包装,一样一颗悉数吞下。

爱情,我要用感冒药杀死你!我咬牙切齿地说。

第二天一大早,我居然很正常地起床了,全身也不那么酸疼了。

当我拎着那只硕大的红白黑相间的编织袋走进写字楼大厅的时候,许多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

彼时的我穿着灰色的呢大衣,黑色的西装裤,肩上挎着米白色的包,脚上踩着脚跟足足有七厘米高的靴子,如果不是这个编织袋的话,我应该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officelady。

我至今还记得那天的日期,所有在那幢写字楼上班的人在那天应该都记住了许小舞这个名字。

电梯停在五楼的时候,我拖着编织袋走了出来,然后一路逶迤而行,终于把那个包拖到了于钦的办公桌旁边,感谢上帝,他居然活生生地坐在那里,正睁着铜铃般的眼珠子盯着我。

我把嘴角往后拉,尽量的拉,露出完美的弧线,我向他微笑,然后向他伸出手,停在他面前:“于钦,请把我家的钥匙还给我!”

我笑得多么温柔多么完美,于钦像被人施了魔法般从口袋里拿出了钥匙,取下其中的一把递给我,我仔细地检查了一番,ok,正是我家的房门钥匙。

我松开手上的编织袋,然后用脚尖在上面踢了一下把它往于钦的方向推了一下,事实上编织袋纹丝未动,可我要的不过就是用脚去踢它的这个动作,我把它踢开了,就像我轻飘飘一脚把自己的爱情踢开一样简单。

“这是你的东西,请你收好!”,我用甜美的声音对他说。

然后便在众目暌暌之下踩着高跟鞋扬长而去。

接下来,我上到十二楼,来到我自己的办公室。

只花了不到半小时,我写好的辞职信,恭恭敬敬地把它放到上司的桌面上。

“怎么,嫌这次工资加得不够多?”上司第一反应居然是这样,看来发生在五楼的八卦新闻尚未传到他的耳里。

我说我妈叫我回去找工作,上司比较能接受这个理由。

我可没脸跟他说我没脸在这幢楼下混下去了。

那半天我还是过很爽的,我发泄了许多不良的情绪。

但许多并不是全部,它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shit!

我又踩着高跟靴回到了住处,来a城一年了,那天还是头一次我在工作日这么早就回去,外面的世界让我觉得窒息,关上房门以后的世界让我觉得更加窒息。

全身都轻飘飘的,我在房间里像个游魂一般转来转去。

于钦的东西已被我收拾得干干净净,该烧的烧该扔的扔,但我不能抹去他曾经留在这个房间里的气息。他木讷地坐在餐桌边一边吃饭一边听我讲毫无意义的八卦新闻;他坐在沙发里看电视,遥控器在我的手上,我坐在他的腿上;他跟我说你想什么时候结婚我们就什么时候结婚;他跟我说小舞你怎么像个妖精?……

爱情是刀,男人是刀,思念是刀,愤怒是刀,伤感是刀,一切的一切都让我心如刀割。

后来我去小区门口的超市买了一打啤酒,开始是一口一口浅浅地喝,最后是大口大口的狂饮,但居然都没有醉了。

我觉得自己很强大,原来我有这么好的酒量。

我趴在餐桌上一边喝酒,一边唱歌,所有我记得歌词或者旋律的歌。

最后还是醉了。

半夜醒来的时候,我的头巨痛无比,像有一千万个战士在我脑袋里战斗,他们每个人都在叫嚣:杀死你!杀死你!

我捂着脑袋呻吟,可实际上连我自己都听不到自己的声音,我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了。

最后我拿出手机拔了一个号码。

我要找我妈,那个生了我却又急不可待地跑去给别人当妈的女人。

电话一接通我就开始喊:“妈,我难受死了,我难受死了……妈——,妈——”,我一声一声地叫,声音惨烈凄厉,像一个走在路上忽然被人凌迟至死的厉鬼。

“小舞,你怎么啦?”,可电话那头传来的居然不是我妈的声音,nnd,我都快没力气了。

“你……谁啊?”,我有气无力地问。

电话那头迟疑了一下,“我是赵君卓——”。

哦,赵君卓,那个抢了我妈的坏孩子,那个以为帮我一次忙给我买几块巧克力买一瓶益达就能当我哥的坏孩子,你别以为你抢了我妈就有多了不起,这妈我不要了,你拿去吧,我不要了,送我也不要……

我不但这么想了,还这么说了。这是后来赵君卓告诉我的。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躺在沙发,手上还拿着手机,我想了许久才模模糊糊地记得好象给谁打过电话,再翻看去电显示,omg,我居然给我妈挂了电话,可我没记得听到我妈的声音啊。

我定了定神,扯着头发冥思苦想了一阵,如果我妈没有给我打电话的话就说明昨晚那个电话不是她接的,又或者我只是拔了她的号码,她并没有接听,或者根本就没有开机。

但愿如此。

爱情死了,可我还活着,我还要喘气,要吃饭,如果不小心又感冒了,我还得花钱去买药呢。

我又去找工作。

经济危机,在地球上找工作比科学家找外星人还要困难。不是说情场失意职场得意么,我怎么就能这么背呢?!

那段日子,我每天早出晚归,收络一切报刊杂志电脑电视上的招聘启事,甚而至于,我连电线杆上的小广告也不放过,可上面除了包治性病就是某五星级饭店的陪聊业务,临近交房租的日子越来越近,我的口袋却越来越拮据。老天爷,你为什么不去死啊?!

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一个令人揶揄的现实,虽然到处都在闹经济危险,但仍有许多资产缩减的富人们在寻找二奶或者准二奶,其中有好几次,都有人在或明或暗地向我表达这个意思,可我不是宠物,就算是宠物我也是藏獒,你敢养一只半生不熟的藏獒当宠物么?!

我连方便面都快吃不起了,在小区外面的超市里买了几把面条,用开水煮一煮,放一只鸡蛋或者西红柿就可以了。

天无绝人之路,最后一次买面条的时候,我听见一个好消息。

小区幼儿园的一名英文老师走了,家长们正在议论此事。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蹲守在幼儿园门口,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一定要先下手为强。

幼儿园门口有许多供儿童游玩的设施,我看了半天最后只发现一个儿童版的跷跷板可以勉强安放我的屁股。

七点半的时候,一辆黑色的小汽车停在门口,紧接着车门打开,从车里飞快地蹿下来一个小男孩,只有半人高,穿得跟一只球似的,圆滚滚地骨碌便到了我身边。

一个男人下车,对那小男孩喊道:“帅帅,你先回来,咱们等会再过来——”

小男孩对他的话置若罔闻,看了看我,很快便跑到跷跷板的另一端,像一只大熊猫般笨拙地想往上面爬。我无语地看着小男孩,本成人坐在这一边呢,那边的高度对他来说根本就是极限高度,他为什么要做这么徒劳的事情呢?哎,小孩子的心思大人永远也弄不懂。

他爬了一阵,最后的结果也只是把身体挂在上面,两条腿依然在下面悠悠地晃着,看起来就象一只被人凌空抓起来的小乌龟。

“姐姐,我们……玩跳跳板吧!”,挂在跷跷板上的小乌龟男孩转过头来对我说。

呃,原来他是有阴谋的,我恍然大悟,前面的表演只不过为了证明他向我发出邀约的不得已的原因而已。

男孩的父亲走了过来,弯腰想抱起他,可他的两只小手紧紧地抓着跷跷板的上面的扶手,如果男人要把他抱起来的话,势必也得把跷跷板以及跷跷板上的本人一起拔起来。让我觉得奇怪的是,这个男人真的做了这样的尝试,我隐隐地感到了屁股下跷跷板的撼动。

果然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那边男孩已经哭翻天了,“我要玩跳跳板,我要玩跳跳板,坏爸爸臭爸爸!”,我对这孩子的佩服油然而生,一个话都讲不清楚的小破孩居然可以这么视无忌惮地挑战父亲的威严,真强大!

我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对父子。

忽然那男孩把头往我这边一歪,哭喊道:“姐姐,姐姐,姐姐救命啊!”

呃,这是什么情况……这孩子咋能这么妖孽呢?!

最后我只好慢吞吞地站起来,对那男人说:“先生,你让孩子在这里玩吧,我可以帮你看着他,不过只能是一会儿,等会儿我还有事——”,说着我指了指幼儿园里面。

男人松开了孩子,半信半疑地看着我,“你是——?”

“我来这里应聘老师的!”,我答道。

这个答案大概很安全,那男人居然相信了我,低头又对那孩子嘱咐了几句,然后便又上了车,跟着又从车里探出头来对我说:“我过去那边取个东西就过来,麻烦你帮我看他一会儿,老师应该很快就来了!”

我点头。

我和帅帅小朋友玩了十分钟的跷跷板的运动。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件耗费体力的活动,那个跷跷板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微型了,它根本不能把我跷起来,所以每次它下降的时候,我都得以半蹲的姿势去撑着它,如此往复,很快我的两条腿便又酸又软了。

老师来的时候,帅帅的爸爸也回来了,他很熟稔地跟老师打招呼,临走的时候他指着我对其中一位老师说:这姑娘不错。

这姑娘不错,我太喜欢这五个字了,它简直就是我的推荐信。

当天下午,我就成了这家幼儿园的英文老师。

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我可以在幼儿园混吃早餐和午餐,小朋友们吃的都是营养餐,虽然不甚可口,但肯定比面条强,至少营养够。

当了这个所谓的英文老师之后我才发现,其实这个年纪的孩子们哪里需要什么英文老师,他们只需要没心没肺地玩没心没肺地乐。

我每天都陪着他们玩,任他们扯我的头发,摸我的衣服,任他脏乎乎胖乎乎肉乎乎的小手儿摸我干净白嫩的脸,教室的地板是实木地板,我很喜欢这样的装修,因为我几乎都是跪在地上跟他们上课的,这样的话,才能和他们面对面,而且,孩子们有个奇怪的习惯,如果他信赖你,当他和你说话的时候一准儿是把身体靠在你身上,你得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撑他们的信赖,这样的话,跪着肯定比蹲着轻松。

帅帅是爱我的男人里面最年轻的一个,他总是跟别人这样介绍我:“这是我的小舞老师!”,每天一进幼儿园他要找的第一个肯定是我,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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