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去打探的属下躬身答道:“此刻尚无大碍,看情形还可再支持一日。”
“既然是尚无大碍……”晋王微微眯起眼睛思索了片刻,一挥袍袖,“吩咐下去,不必急于赶路,明日辰时到达即可。”
去得太早也是白白耗费功夫,莫不如就拖他一拖。不等到儿子奄奄一息了,依沈威的脾气又怎肯轻易放人?
车架赶到宜府卫大营的时候,清晨薄雾还未散去。晋王远远看见一个黑影直笔笔吊在迷茫白雾之中,动也不动,他不禁心内一沉。
沈思还穿着宁城之战那一身装束,只不过卸去了护心软甲,衣料也被抽打得稀烂,只几根布条零零落落挂在身上。后背的血迹已经干涸,糊满了纵横交错的伤痕,皮肉狰狞翻起,竟找不出一块完好无损的皮肤。
如此惨况,纵是晋王见惯了生死也不免一阵心惊肉跳,他小心翼翼凑到沈思耳边,悄声说道:“念卿,再忍耐片刻,从今而后你就是本王的人了,本王定会护你周全。”
沈思费力抬起头,眼皮缓慢地眨动着,眼珠涩涩定在那,仿佛是藏在幽暗潭水之中的两颗宝石,黑得深邃飘渺,朦朦胧胧。忽然他牵动嘴角,几不可闻地吐出一个字:“好。”而后朝着晋王悠然一笑。那笑容如一抹灿烂晨曦从脸上绽开,清澈而愉悦,直笑得晋王心旌神摇,浮想联翩。
晋王赶紧撤回目光,理了理被拨乱的思绪,端起他王爷的架势转身大踏步走进了沈威帅帐。
待沈威施罢了礼,奉毕了茶,晋王开诚布公地说道:“本王此次前来是为两件事,一则谢谢沈老将军出兵驰援,二则嘛,想请老将军饶念卿一命。”
沈威揣度着晋王神色,从容应对道:“驰援宁城之举非沈某所为,末将不敢居功。至于责罚沈思一事,也请恕沈某不能从命。于公,沈思是我军中将官,于私,沈思是我家中幼子,主帅惩处下属,父亲管教儿子,皆为天经地义合乎法理。此等小事,就无需劳动王爷费心了吧。”
见沈威一番话说得不卑不亢掷地有声,让自己辩无可辩,晋王只好拉下脸来实话实说:“其实本王还有个不情之请。日前宁城一战,令郎沈思可谓是有勇有谋、英武非凡,本王见了甚是喜爱,遂有意将其收为义子,带在身边栽培提点,不知老将军意下如何?”
“这……”沈威不禁鼻子冷冷一哼,“沈思污泥杂草之质,出身低微,又生性桀骜不服训教,恐败坏王爷家风,故万万不敢高攀。”
说什么收为义子,这“义子”二字,不过是名目好听罢了。
晋王十七岁迎娶王妃季氏,婚后八个月王妃便产下一女,取名绯红,被太祖皇帝亲封为安平郡主。外界对此众说纷纭,盛传绯红郡主并非晋王亲生,是王妃婚前与人苟合的孽种,他堂堂王爷千岁竟然被戴了顶大周朝一等一的绿帽子,简直奇耻大辱。可晋王本人对各种流言蜚语一律处之泰然,即便季氏自绯红之后一无所出,他也再未迎娶任何侧妃与妾室。
王妃出身将门,比晋王足足大了五岁,其父兄几人皆在朔州一役中不幸殒命。王妃自得女后便吃斋礼佛不问世事,而晋王则整日与些美貌男子厮混一处,过着寻欢作乐荒淫无度的奢靡日子。他将这些从各地收罗来、藏于王府之中的男子统统认作义子,所以晋王爷实则是义子无数的……
晋王很清楚自己名声如何,对沈威的反应也早有预料。他端起茶杯,吹了吹水上的茶叶浮沫儿,轻轻饮过一口,这才不慌不忙地挑起眼尾睃去:“那本王若是凭着亲王之尊,硬要把人带走呢?”
沈威此时心烦意乱,也想不出什么由头回绝晋王了。儿子是自己的血脉,脾气秉性自己再清楚不过,想来就算入了晋王府,也不会沦为那等以色事人的低贱男宠。如今沈思命悬一线,若被晋王带走,起码还能活着。
可儿子一旦认了晋王做义父,普天之下都会将沈家和晋王牵扯到起来,这让一向欲将晋王除之而后快的皇帝当做何想?再者说,万一日后要带兵征讨晋原,两军阵前若是晋王拿了儿子的性命来威胁自己,又该如何自处?
思索良久,沈威喝令:“来人呐,把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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