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一五章 反咬一口(第四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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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收礼,只管收好了,与我等何干?只管做好自己的事情,等顺利抵达梧州,你我的差事计算完成,至于他在梧州城的死活,轮不到你我去管,也犯不着费那心思

千狱琴长gl。沈溪续道:“若说本官行贿,那请问,谁是受贿之人呢?”

这问题,直接把王弘给问住了。

沈溪只是让人把两个箱子抬去布政使司衙门,并没有说是给谁的,布政使司那边却觉得这是要挟沈溪的大好机会,便赶紧联络相熟的道御史,派人前来质问,之后便弹劾上奏沈溪向地方有司行贿。

历来官场行贿,只有官小的给官大的行贿,无权的给有权的行贿,沈溪已经官至正三品,王弘若要诬赖沈溪,必须得合情合理,那就是一口咬定沈溪是给福建左、右布政使行贿,因为整个布政使司中,只有左右布政使的官品是正二品,比沈溪高,其余的官都没沈溪大。

但王弘不敢随便乱咬,因为事后追究,朝廷难免会问,为何沈溪不给别人行贿,要给左布政使或者右布政使行贿?

难道受贿之人本身就是贪官?

就算朝廷不追究,王弘随便说个人,那沈溪也会知道是谁加以针对,之后可能就会加以报复。

可若是不攀咬,那沈溪行贿的罪名就不成立!

总不能说,沈溪是对布政使司全体成员行贿,沈溪可不是民,是官,当官的没谁这么傻,把礼物直接送给整个衙门的官员。要说沈溪这个上官给整个布政使司的人行贿,还不如说沈溪是在花钱犒劳布政使司的人,没过反倒有功了。

王弘一咬牙,道:“沈大人欲行贿之人,正是我王某人!”

王弘也是拼了,上面交待的差事,怎么都要完成,不管逻辑上通不通,现在一定要找到受贿的人,说官大的怕招惹是非,干脆就说自己。

沈溪用鄙夷的目光望着王弘,道:“王……都事是吧?你官居几品,在衙门中办的是何差事,本官乃是钦命的右副都御史,堂堂的御史台大员,为何到福州之后,要对你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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