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干嘛跟著我?”出了电梯,秦之修转身问身後的何乐乐。
“我、我得把您换下的衣物拿去清洗……”何乐乐指指秦之修身上。
“哦。”
客厅中。
“出去喝两杯?”牧惟提议道。
“不了,我得盯著秦小子。鬼混了一个星期了,手上的工作再不处理掉,云姨该找我麻烦了。”季节翻看著手机里的邮件通知,知道自己有得忙了。“怎麽?你还没找到新的灵感天使?”
“刚开始泡,太快吃掉就没意思了。”
“你真恶劣。”
“谢谢季大少夸奖。”
“鬼才夸奖你!”
牧惟笑笑,不以为意。
季节见状摇摇头,也不好说什麽。他们五个,表面看上去他最爱玩,申屠最恶,秦之修最呆,阮麟最暴,牧惟最雅,可实际上,牧惟雅个屁。这家夥看起来很绅士,对女人都很温柔,在缪斯和欢场的评价都很高,但很多人都知道,牧惟有个雅号叫“蒲公英”──无法停留的爱。
牧惟是他们五个之中唯一会交女朋友的人,只是他一年交的女朋友数量足以给他们每人分两个还有多!他总是花上一两个星期的时间去追求一个女人,然後享受一两个星期热恋的感觉,在然後……分手,最长的恋情也不会超过一个月。他说不断交往不同类型的女人能为他带来丰富的灵感,而长时间跟同一个女人恋爱则会扼杀他对美的感知!
扼杀他妹,他直接说他喜欢跟不同风情的女人滚床单不就好了。上次这家夥不小心泡到一个地产商的女儿,人家死活不同意分手,闹到了缪斯,气得云姨差点把他绑了压去跟人结婚……“你不去?那我去罗?”牧惟刚站起身,却看到何乐乐抱著几件衣服走出电梯,便又坐了下来。
“怎麽了?又不去了?”季节斜瞥了牧惟一眼。
“这个女人……你用过吗?”看著何乐乐的方向,牧惟问道。
“什麽?”
十一点,六楼。
第三个……何乐乐默叹一口气,打开牧惟的卧室。四个小时前,牧惟走进了厨房,在她耳边留下了一句话──“十一点,洗好澡上来”。
男人……连看不起的女人也会上吗?何乐乐自嘲地笑笑,她真蠢,居然会问这种问题。男人上不上一个女人跟他们看不看得起那个女人丝毫没关系。
走进房间,卧室的灯光非常柔和,让人不由得心情放松。靠在床头的牧惟头发半湿,腰间围著浴巾,看样子也是刚洗完澡。
何乐乐走到床边,一语不发地开始解衬衣扣子。
“不急,先喝一杯。”牧惟拿起床头柜上的高脚杯倒了半杯红酒递给何乐乐。他觉得自己有些兴奋起来,不知是不是刚喝了一杯的关系。通房丫头……很有意思的角色。
何乐乐摇摇头,兀自脱了个干净,然後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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