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小混混(求推荐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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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笑了三声,却见张念悦抬起小腿,将高跟鞋底对着其中一个混混的脚背猛地踩了下去。

小混混顿时“嗷”地一声杀猪式地叫了起来,疼得弯下了腰,口中直吸凉气,同时用手想去被踩的部位,单脚离地,在地上连续上下乱跳,样子很搞笑。

叶之然心想一不做而不休,反正念悦已经动手了,怕不能善了,抬起一脚踢向另一个混混的膝盖,只听见也是“嗷”的一声,另一个混混当即坐到在地,疼得冷汗直冒。把个唐康看得张大嘴瞪大眼,发不出声来。

于是街道旁两个小混混,一个抱着膝盖疼得直打颤,一个单脚连连跳着,也是疼得呲牙咧嘴。毕竟叶之然高中时也练过三年的武,而张念悦的高跟鞋杀伤力不亚于一把尖刀。

唐红见状机智地叫了声“跑吧,”四人便撒腿跑了起来,好在叶老的家就在这附近不到三十米,等二个小混混疼痛稍解,早跑得无影无踪了。

四个人一路跑,一路笑,直到进了叶老的小院。

叶老的小院在县城最西头,离西山二三百米,老式的二进平房。整个院子很大,进门就是一片空地,种满了各种蔬菜。空地中间有一条水泥路,笔直通向第一进小屋,那是叶老会客和劳动后休息的房间,旁边两间是厨房和佣人的住房;第二进是五间卧房,屋前有一个面积约四百平米的天井,地上铺着方方正正的砖石,左右两棵高大的银杏,长势茂盛,给小院留下遮避雨的地方。

院子虽是老式的平房,但修缮得很好,一木柱漆得光亮十足,墙面整齐白洁,沿墙种了几棵香樟树,给空气带来浅浅的香气。

叶老一般都在每天下午四点左右耕作一小时,种种菜,浇浇花,除除草之类,既是劳动也是锻炼,悠然享受半城市半农居生活。

四个人突然推门跑了进来,把叶老和才叔小小惊奇了一下。才叔先看清了是张念悦,责怪地说道:“念悦,冒冒失失地在干什么?”

四人都没空搭理才叔,把才叔晾在那里。

张念悦跑在第一个,进门后用手轻拍口,长长地吁了口气,似乎庆幸劫后重生。唐红进门后的反应与念悦不同,她是“哈哈”笑得弯下了腰。唐康是第三个进门的,因为跑得急,大口喘着气,手却举得很高,食指和中指做出“v”的形状。叶之然还算沉着,进门前先往后张望了一下,见没人追上来,愉快地说道:“警报解除。”随后眼睛就停留在张念悦的手上,看着她的小手一上一下拍着自己高耸的口,不禁咽了一口口水,想象着她的那只右手如果此刻变成自己的右手,会是怎么的感觉。

以叶老的阅历,当然能猜出大约发生了什么事,先是慈祥地看了看张念悦,随后一瞥而过唐红姐弟,望着叶之然,微皱一下眉,说:“小叶,你也跟着胡闹,发生了什么事?”

未等叶之然开口,唐红一点也不怕陌生,语速很快地把发生的事说了一遍,说到得意处,仍不住又是一阵大笑。叶之然就无奈地望着叶老。

叶老听完故事,忍不住莞尔一笑,对张念悦说:“倒看你不出,出手又狠又准,有张恒良的作风。”

叶之然就松了口气,说:“叶老,对不住,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

张念悦骄横地说道:“没啥关系的,以后再这样,我一脚把他踩成骨折。”说完做了个下踩动作,动作很是潇洒,转身一把拉住唐红的手就往里走,“走,我们先去洗洗脸。”

二女从刚见面时的小小敌意,到现在因为战斗已经结下友谊,说说笑笑地拉着手走,宛如要好的姐妹。唐红虽然比张念悦小七八岁,但发育得早,身材不比念悦矮多少。

叶之然拉过唐康,对叶老说:“唐红、唐康姐弟是县委唐书记的儿女,在路上碰到的。”

叶老见唐红、唐康两人挺可爱的一对模样,倒不觉得反感,点了点头,对叶之然说:“你们也去洗一把,晚上就在家吃饭。”

叶之然这才回过头,对才叔说:“那要麻烦才叔了。”

才叔呵呵一笑,说:“没事,多几个人,热闹热闹。”才叔虽然刚才被晾在一边,但他当然不会和小孩子计较。

在客堂间洗了脸,唐康一眼看见了椅子上的《书剑恩仇录》,爱不释手地看了起来。叶之然知道这是念悦带来消遣的书,金庸的小说在少年心中是最向往的读本,叶之然上大学时也曾看得通宵达旦。

将唐康一个人仍在客厅,叶之然走进天井,听着念悦和唐红嘻嘻哈哈地笑闹声,心里宛如有上百只蚂蚁在咬,痒痒的让他忍不住去看。

穿过两颗银杏树的夹道,第二进的房屋就在眼前。

他轻轻敲了敲门,推门进去,就看到张念悦眸光“唰”地扫过来,如有实质,让叶之然的目光追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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