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走?和他们一起回国吗?”
“不,我利用了他们,其实要走的是我。”
傅侗文用最简单的话解释,他因为不想与人合作鸦片生意,惹了点麻烦。所以他现在必须走,用顾义仁的身份走。此行隐秘,他带来的仆从都不会跟随,包括那个少年,也会按照他原定的旅程去加利福尼亚的伯克利分院,去拜访他的一位老朋友。
而顾义仁和婉风也要离开,过了今夜,这里将是一个空置的公寓。
他轻描淡写,好似在说他要去踏青,从北京城东到城西。
可这是匆匆潜逃,远渡重洋,三个多月的航程。稍不甚就会要了人命。
“只有你和谭先生?”沈奚急匆匆问,“这怎么可以。”
他反而笑:“这怎么不可以?”
傅侗文从书桌上的杂志里,翻出了一张支票和一张名片:“叫你来,只是想说抱歉。你们三个都会被安排离开,沈奚,日后没人再照料你了。”
他走到她面前,将支票递到她眼下:“你去加利福尼亚,换一位导师。”
天高海阔,他在和她告别。
沈奚低头看名片上的名字,很有名的一位学者,所以他刚来时,婉风说他去“探望朋友”,难道就是早为她做了另一手的安排。
“骨科的。”他说。
沈奚手有千斤重,抬不起,摇摇头。
她不是三年前的她了。
那时不懂,没见过世面,想得少,正因为那样目光狭隘,才会觉得不过是出国读书。
现在不一样了。
离别夜,或许也是诀别夜。
万里之遥,家国动荡,全世界都在打仗,在逃离,在骨肉分离。
每一次道别可能都是最后一面。沈奚的心空出来一大块,发慌,不由自主地摇头。
“我想回国。”她低声说。
这是一个让他意外的回答。
“每个地方都是兵荒马乱,”沈奚觉得自己在胡言乱语,因为脑子完全跟不上嘴,“我怕我学成时,没了回国的机会,或者我还没回国,美国就参战了。这些都说不准,万一……我是说万一,我学成了,反倒客死他乡,那岂不是这些年的辛苦都白费了。”
他终于微笑起来:“你有点像我四弟,迫不及待,好像晚一分钟,晚一秒钟,都要国破家亡了。”他说这话时,是笑着的,可却让人感到了一种极其无力的感伤。
说完,他沉默着,掏出怀表。
这是在看时间,也是在考虑。
等待的忐忑情绪排山倒海地压过来,她在想,倘若他拒绝,要再用什么理由说服他。
分分秒秒。
窗外的雨势更大了,砸得玻璃窗砰砰作响,一定混杂了冰块,才敲得如此起劲。
沈奚轻轻地换了口气,耐心等。
“你的前程,在你自己手里,”傅侗文将怀表收回去,“也许,一百多天的航程,你会死在海上。那时,你后悔就再来不及了。”
这是答应了。答应了。
沈奚的血液流入心房,她激动的脸颊红红,笑起来。
“就像Titanic吗?”
傅侗文轻摇头,笑叹:“医学生大概都是一个性子。”
死生无忌讳。
原定计划,沈奚是最晚离开这里的人,自然也没有让她提前准备。
是以,傅侗文做了决定后,沈奚一刻也没敢再耽搁,冲回到自己的房间,将搁在床底下三年的老皮箱子拉出来。上头落了厚厚一层灰尘,湿毛巾草草擦了,开始装行李。
衣裳,内外的,计算三个月的时间,只要及时清洗,无须太多替换。书籍太重,丢掉又舍不得。她将箱子盖上,又觉得不放心,再打开,将手术刀放到了最上层,最容易拿到的地方。最后书的比例太大,比谭庆项的箱子还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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