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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怎么兵荒马乱,但作为纨绔官二代的职业素养却本能运转了起来,还没等他体味出一见钟情的青涩滋味,就已经拉着美人的小手私定终身了,用句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闪婚。

虽然还没有三媒六聘,但天地已经拜了,誓言也发了,小手也拉了,所以,美人今生非他不嫁,而他,则非美人不娶。

后来,两人一路相伴长大,一个成了京城风流倜傥的王爷,一个当了万民敬仰的祭祀,儿时的誓言虽然还没来得及发展成现实,但两人的关系确实实打实的亲密。

世间唯一能让风流纨绔的沈郡王真心相待的人,除了白乙,没有第二人选,而能让高贵冷艳的白乙亲近一二的人,也只有沈陌。

在没有火枪大炮的冷兵器时代,要想刺杀一个人,首先第一个必要条件便是得其心,然后近其身,最后一击必杀,就像荆轲刺秦王,先获得信任,再近身出杀招,虽然荆轲最后比较遗憾的死了,但其宝贵的刺杀经验却留给了后人很大的学习空间。

不过,比荆轲早几百年出生的太子隋旭,虽然声名和沈陌比起来,一直是万年老二,常常让他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心塞,但他闭门造车,想出来的毒计却和荆轲小儿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是说常人不能近白乙之身吗?那就找那个能近他身人去刺杀他好了!

所以,沈陌是刺杀白乙的不二人选?

这话若是沈陌听到,保证能让说话之人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能想出这么个馊主意,是当他沈陌傻逼吗?活的不耐烦了,本王的人也敢打主意,拖出去,斩了!

什么?不服?简直就是放肆,先杀你全家,再灭你九族,看你服不服……

万年老二的隋旭虽然不是惊才绝艳,但也不是傻逼,让沈陌杀白乙这事是不可能,但是,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耍些阴招,给两人下套。

第167章赐婚

所谓奇祸从天降,出门遇豺狼,不进则亡,一场针对白乙和沈陌的惊天阴谋即将拉开了序幕,各路牛鬼蛇神前后脚,粉墨登场。

彼时正值寒冬,二月龙抬头,飞檐翘角上的冰棱断了又长,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起得比鸡还早的沈陌出门上早朝,只是,这前脚刚迈出大门,左右两只眼皮就跳了起来。他略微迟疑了一下,心理暗暗嘀咕,也不知道是跳财还是跳灾。

不过,后来的事实告诉他,这特么就是一个不宜出门的预兆。因为早朝的时候,笑里藏刀的老皇帝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药,居然心血来潮的给他赐婚,还责令三日后完婚,赶着去投胎也没这么急的。

当时,正在神游天外开小差的沈陌立刻被炸醒了,其实,皇帝赐婚这种事,放在一般文武百官身上,那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绝对要三叩六拜,铭感五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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