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小倩因为才子佳人小说的事,念头不通达,就想要自己写一部新颖的出来,奇文共赏。
她如今已经不是前世那个文笔粗糙的小写手,脑中装着无数新奇古怪的故事,又有了华丽的文笔,完全可以假语村言,在脑中那些故事的基础上,进行再次推演,敷成故事新编。
而且她是写小说,不是著书立说,不求百圣齐鸣,没有那许多严谨方正,也从来不愤青,想着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文以载道,更没有写小说发财的念想。
死去已是万事空,堆金积玉,棺材带不去的瓦砾泥沙,贯朽栗红,皮囊盛不尽的臭淤粪土。
她女鬼一只,压根就没有物质需求。
聂小倩的目的很简单,让王琼英这样的吴下阿蒙开开眼界。
那位将《桃花坞》视为高雅脱俗之作的富家小姐,她打听到了,是郭北县富豪王百万的女儿,王琼英,她那个性子质朴天真的小丫鬟叫抱琴。
当然,实际上她也是在给自己另外找点事做,好继续撑着“活”下去,等待着投胎转世或者魂飞魄散的那一天。
不过究竟写什么,还是要好好想想。
她脑中无疑是装着许多故事的,但不是每一部都适合写出来。
后世那些动辄几百万字往上走的网络小说,爽则爽矣,奈何字数太多。她手头上可没有电脑没有打字机,靠一支狼毫,恐怕写到猴年马月,写秃了笔头,写到那王家大小姐都嫁作他人妇了,可能一部都还没写完。
几百万字的网络小说写不得。
如今这个大明是架空出来的王朝,与前世那个历史大明不同,不能写网络小说,能写的其实还是有很多的。
想到这里,聂小倩决定到这里的书店去实地考察一下。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调查一下出版市场,知道当今小说市道的出版方向就一头扎进去,太盲目了。
领先半步的是天才,领先一步的是疯子。
聂小倩认为,她来到这里,撞见王家小姐读书,冥冥中是有因由的。
那个因由,就是让她写小说来改进才子佳人小说继续恶化这样的社会风气,提高王家小姐这种年轻人的内涵,刺激小说市道的。
她不想自己一笔一划,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小说没人看,更不想看到自己把小说递给那眼高于顶的王家小姐,结果被弃之如敝履,弄巧成拙,贻笑大方。
从王琼英的香闺里出来,聂小倩飘到了王家的前院。
或许动物的感官比较敏感,感应到聂小倩这样的阴魂的到来,前院里的一头大黑狗突然眦牙咧齿狂吠了起来。几个护院刀客安抚都安抚住,惊诧之下他们努力睁大眼睛,朝大黑狗吼叫的方向看去,却又什么都没有看到,只能面面相觑不了了之。
聂小倩没有理会这条看家护院的大黑狗,即便俗语有云,一黑二黄三花四白,这条大黑狗杀了能炖出一大锅来。
倒是躲在暗处的四个人,让她不由朝他们的藏身之处多看了一眼。那四人,她虽然没有看见是什么样子,但他们气血旺盛得好像一炉熊熊烈火,在黑夜里鲜明而出众,那些护院刀客的气血与之一比,不过萤火之光,他们很可能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高手高高手。
财帛动人心,王百万富甲一方,没点硬实力打底,可守不住那万贯家财。
出了王家没多远,她就看见了一家书店——四宜斋。
其实这家书店还有另外一个很俗气的店名——百万书店,顾名思义,是王百万家开的,据说还是大明连锁,大明二十六省,到处都有分店。
只要是能赚钱的买卖,王家都会插上一脚。
如今的大明,还是修文偃武的太平盛世,尽管这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下已经暗流涌动,但到目前为止,文风还是极为鼎盛的,百~万\小!说的人非常多,所以开书店能赚钱。
只不过比较搞笑的是,那王百万,腰缠万贯,却是个扣完菊花还要嘬一嘬手指的老抠唆,自个家里人在书店里买书也要付钱。
用王百万的话来说,发给你们零花的银子,总是要花出去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与其花给外人,还不如花到自家里。天上不会掉馅饼,整个大明更没有不要钱的晚宴。
就像王琼英,王百万最疼爱的幼女,在百万书店里买书,该是什么价,就付多少钱。
四宜斋里还开着门,就是灯火相对较暗,很难看清书本正文里的小字。
负责看店的是王家的老人,白发苍苍,头戴方巾,穿月白色长衫,是与科考作斗争,斗了大半辈子都没赢过一场的老童生。
这书店可以买书,不过以租书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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