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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围了条围巾,他起初不愿戴,嫌那围巾太过花哨,然而靳云鹤坚持让他戴,他还是假装十分快乐地戴着出门了。

靳云鹤在窗边立了一会儿,看到薛文锡出门后便一把扯下围巾的样子,有些快活地笑道:“这老家伙。”

虽然觉得十分头疼,他还是让小齐从家里找出了一条黑色的围巾,让人给薛文锡送去了。

后来他听人说,薛文锡那天正和某大人物侃侃而谈,时不时打几个喷嚏,然而一见到那条围巾立即脸就变了,具体怎么变脸倒是不得而知,只知道局里的人好几天提心吊胆地过,有运气实在太好的死囚犯,甚至提前几天投了胎。

靳云鹤后来知道了原因,可他不后悔,一点也不。

那时他心中已经隐隐地开始明白,老家伙,也是有心的,而有心,是会痛的。这种痛虽人各不同,然而却有迹可循,找得到那伤痛的来源。既然有迹可循,便也能知道——虽然伤痛各有不同,就像人有各种死法,死法不同却总归一死,可他既死过一回痛过一回,自然而然地也就能够感同身受了。

第14章拾肆从前

这年的秋天确实有些冷,仿佛是把冬天提前预支了。

在这样一个奇特的入秋时节,大小两薛也同时奇特地陷入了回忆。

薛文锡并不算老,而今他儿子都快二十了,自己也还没到四十。只是很多人都不记得了,在他曾经像他儿子一般大的时候,他也确实风流倜傥过。

后来一些事情发生了,他依旧风流倜傥。外表风流,内心涕淌。

假的。

那也是一个秋天吧。

薛文锡掐灭了烟,仅剩的一点火光便也尽数熄灭——他陷在大靠椅里面,身上披着大衣,在黑暗中注视着整个警署,这便是自己混迹了几十年的地方,只有在夜里才露出一点本来面目,如同潜伏呼吸的兽。

故事的开始确实不该荒唐。

薛文锡自知从小便是个少爷,老子是呼风唤雨的人物,比他如今还要厉害百倍,后来到了他这代,有些没落了,但他自认还是不差的,至少不曾假借他人之手,自己独自占稳了这处高地。四处也不停地出现过牛鬼蛇神,他一一胜利了,一直胜利到今天。

其实一人独身久了,也不觉得有多难,只是想到自己也曾满怀期待过爱情,薛文锡却迷茫了,有种过去无处可寻的感觉。

初娶薛覃霈的妈妈,他并没有像很多混出地位的人一样——一旦名誉在那儿了,便不得不要慎重思虑,就连娶个媳妇也不全是为自己娶的。

那时的他倒是自在得很,没有什么可以特别禁锢了他,因此他是认为自己还是挺喜欢那个妻子的,虽然他本质更喜欢男人,但是女人他也可以接受,主要因为妻子实在漂亮,并且出身相当好,同时又十分喜欢自己,对自己可谓言听计从。

因此由于喜欢才娶,结婚生子,便成为人生乐事,并没有什么不妥。娶了妻再出去玩,也并没有什么不妥。

于是薛文锡自是得意,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老子死得早就是这点好。

直到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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