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大富的老家靠近夜枭国边境,玉米这种农作物就是行脚商前年从那边土著手里贩卖来的,在秦大富原来的村子里兜售,因为听说它高产可当粮食吃,秦大富就试着种了些,没成想收成还真不错,就紧接着又种了一年,正当喜获丰收想靠这些玉米存点钱财时,战争爆发了,又因些其他的事情凑在一起,秦大富带着妻儿狼狈的逃离了家乡,临走前,满屋子丰收的玉米刺红了他的眼,他带上了一包种子,就算是在没饭吃的艰难时候,他也没把这些种子吃掉,秦大富相信,这些种子以后能给他带来希望。
秦大富和蒋保山商量着要种什么农作物时,秦大富毫不犹豫的拿出了玉米种,蒋保山才从猎人成为农夫的时间不太长,本就对农事不是太拿手,但他相信秦大富不会拿自己妻儿开玩笑,虽然并不认识玉米是什么作物,也同意了秦大富的决定,三十几斤种子也就种了五亩地,其他五亩种了土豆和红薯,这两种作物也是高产农作物,但通常都是种了养家里的大牲口,并没有人拿来食用,种上它们一是为了肥田,二是真的其它农作物欠收时,好歹它们还能果腹,这人要是饿级了,连地上的土都能拿来吃,何况只是种给牲口吃的粮食。
秦蒋两家这次夏收,共得玉米三千八百斤(五亩)、土豆三千六百斤(两亩)、红薯五千四百斤(三亩),将秦蒋两家的两个院子都堆得满满的,让秦王氏转进转出的直抱怨,没有养几个小猪崽,白瞎了那么多土豆和红薯,听得金珠一头是汗,这两东西怎么就成了猪饲料了呢,难道自己还真跟猪有缘,上辈子就超爱这两样东西的制成品。
“秦大婶,这土豆和红薯都是喂猪的吗?人不吃这两样东西吗?”
金珠问得小心翼翼,这个没听说过的朝代,虽然至今还没出现过自己没见过的事物,但同样的东西也不一定就有同样的用途。
“怎么不吃啊,只是吃得比较少,但凡有粮食吃,谁愿意吃这种土贱的东西,也就是图它产量高,往日都是种着喂大牲口,要不是怕这开出的地不好,玉米的产量上不去,就眼前这没养猪崽的光景,种这土豆和红薯做什么呢!”
金珠彻底无语了,人有时候就是那么奇怪,因为一个先入为主的观念,或者是大家公认的常识习惯,就能守着好东西当废物,这真是极大的浪费,绝对能够得上犯罪了,恩,不会吃罪!
“秦大婶,家里这么多的土豆和红薯,准备怎么办呢?”
“唉,真是糟贱哦,没有养着大牲口,这些土豆和红薯就只能先这样放着,盼着外面的路早点修通,能赶在没烂长芽之前把猪崽买回来,那还算没把它们给瞎了,如果不然就只能把它们都仍进积肥坑里,和着那些玉米杆做积肥吧!”
秦王氏无奈心疼的语气让金珠的心更是发紧,她忙在脑子里搜寻着土豆和红薯的做法,可半响后,她悲催的发现,她是知道很多种土豆和红薯的制成品名称,可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她还真是一无所知,金珠低垂着头默默的走了,心中无数遍为土豆和红薯默哀,不是我不想让你们发光发亮,实在是我真的不知道那些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原谅我吧,这就是一个纯吃货的悲哀!
“金珠,这只麂子你不养了吧,那我可拿去给你秦大婶做菜了啊!”
金珠前脚刚进家门,蒋保山后脚就提着一只麂子进来了,见金珠无打采的样子,就用手里的麂子谗了金珠一下,“金珠,这麂子你想怎么吃啊,你秦大婶的手艺那可是真没说的,只要你能说出曾经吃过菜式的大概味道和模样,她就能原样给你做出来,有时候做的比那原样的还好吃呢,怎么样,谗了吧,想到怎么吃了吗?”
蒋保山的话让金珠如梦中人被惊醒,她是个吃货不会做吃的,可秦大婶却几乎是神厨的代名词,没有调味料,她就算找野菜也弄美味来,和秦家合伙吃饭的日子,是金珠吃饭吃得最欢快的日子,虽然都是些和旁人一样的干粮,可从秦大婶手里做出来,那味道那香气就是比别人强很多,其他人都以为是蒋保山猎来野味的缘故,可秦蒋两家人却知道,本不是这么回事。
满仓兄弟从小吃她娘做的饭长大,没有感到这是什么特别的事,蒋保山自己和死去的李氏,都是厨艺平平之人,也只是感觉到秦王氏的手艺比较好,但金珠这个吃货却吃出了不同来。得了蒋保山的提醒,金珠就像发现了一座金山般激动,立刻就蹦了起来,睁着一双亮闪闪的大眼睛看着蒋保山直乐:“爹啊,你真是天底下最好的爹爹了,这下我又能饱口福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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