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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叁春之六

後记

《小芳》一文在创作的过程中,我一路有将草稿寄陆续给和我有联络的网友,其中Roson兄、隐兄、野马兄、乱君兄,以及一位身在中国大陆经历过『那个年代』的网友都给了我鼓励和批评,对他们的支持,我深表感谢!

创作初期我也认为用《小芳》作标题最好,但我一向不喜欢影射已成名的作品,虽可沾其光,但写得不好就有辱原着,所以用《山村叁春》。

但经历『那个年代』的网友认为《小芳》这首歌的成名不但因为她写得好,还因为她的的社会史实。『小芳』已经成了『那个年代』山村不幸妇女的通称!

想了想,小芳真的不止一个,李春波的歌有她的小芳,我这情色故事有我的小芳。

『那个年代』大陆知识分子流放偏远山区,那苦状实在不堪再挖其伤疤。

我把故事套在真实存在怪俗的山村,也不过是苦中作乐,以不切实际的手法去把『那个年代』被流放之事青年的苦状甜美化、情色化!

我不愿意写悲剧,可惜我并不能替『小芳』在故事中找到好的归宿!

因为那史实是数年後,『落实政策』知青纷纷回城,但蛮横无理的『户口制度』恰如封建社会的『门当户对』。

农村女孩子嫁入城市就失去『户口』,子女也没有『户口』。

散布在世界各地的年轻华人或者不明白什麽是『户口』。

其实『户口』就是公民身份。

没有『户口』就没有『选举权』?但这并不重要!

人们最重要的是∶

一切根据户口配给:不能上学!没有衣穿!没有房住!没有饭吃!

不能上学∶问题还不大,做个文盲算了,还不必担心子女偷看情色小说。

没有衣穿∶大人的破衣服还可以改成小孩的!

没有房住∶夏天到处睡,冬天挤一挤,『公安』来查躲一躲,免得抓到罚钱。

没有饭吃∶……

我讲给小孙女听的时候,她说∶「吃零食嘛!」

你们说呢?

在故事中,我实在是不忍心再责备那些在流放期间没有因为水土不服病死、饿死,折磨死,而『落实政策』之後抛妻弃子逃回城里的『负心郎』!

不如让读者们唾骂贪图荣华富贵的我,但我本来并不想出国,我也情愿和小芳留在那『党的光辉』照不到的小山村。

是家姐逼我出来的!

但为了家庭,为了我,她嫁给她不爱的人,我又怎样怪她……

坐在电脑跟前的同好,假如你是我,你想我怎样做?

我不顾一切回去寻找小芳?

那将放弃香港的老婆孩子,那是另一个悲剧,柔柔虽然不柔,但她没有错,她没有逼我和她结婚,而且给了我一个共同拥有的家……

从离开山村的一刻,我已经完全没有……啊!也不能说完全……

其实现在红梅仍然有和我联络,下面的内容千万不能给我柔柔知道∶

我来港之後那几年,同去的那四个知青都因为落实政策而回城了,後来,大陆又开始改革开放,红梅和学军因为有那段荒唐的日子,毕竟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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