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等着下次有什么大场合穿。
可是那个看起来穷酸的家伙怎么会到霍莫夫人的成衣店去?
利安德尔心里觉得奇怪,他倒是没觉得诺阿知道霍莫夫人的衣服好,只以为诺阿是随意进去的——也许是利安德尔打心眼里不想面对“那个被他放过的穷酸小子实际上很有钱”这种设定。
然后,他就看到那个穷小子看中了一块银线细细密密地绣了整个大陆的丝缕虫线布,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就拿出一大袋金币买了下来。这还不算,那“穷小子”居然拿着布低头看着怀里的那只不知道是狮子还是狗的小家伙,声音特别温柔的说道:“别不开心了,给你扯线玩,嗯?”
扯!线!玩!
显而易见,他今日走眼了,这哪里是没什么钱的穷小子啊,分明是人傻钱多的大肥羊!
一想到自己错过了这么一只大肥羊,利安德尔就感到深深的懊悔。
利安德尔觉得自己领悟了一个人生的大道理。
以貌取人是不对的,是不可取的,是应该避免的!
不知道是处于什么心理,利安德尔暗搓搓的跟在了诺阿后头。
只听得那傻小子一路上都在逗弄着怀里的小家伙,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似的,利安德尔怎么听着,怎么觉得古怪。
这哪里是在跟契约兽或者宠物说话呢?这股子亲昵劲儿,简直了!
虽然那不知道是狗还是别的东西的小家伙瞧着灵气十足,但到底也只是个动物啊!
利安德尔心里暗自琢磨着,这青年是不是脑袋有点不大正常?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己去向他“借”点钱,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中的待宰肥羊却被旁人发现了。
那些年轻人维斯安娜城里有名的小混混,个个都是斗士,混混头头等级最高,都到高级斗士了。按说这样的“小团体”去佣兵工会接些任务做也能过得不错,但是这些年轻人不愿意去做任务,嫌累。
这群游手好闲的年轻人渐渐成了小混混,刚开始还只是要几个银币,到了如今,作风已经变得十分狠辣,务必要让被打劫的家伙身上一个铜币都不剩。
当诺阿被小混混们团团围住的时候,利安德尔已经准备要跑路了。
虽然说吧,他的实力不弱,但面对那十几个实力不俗的年轻小伙儿,利安德尔心里还是有些发憷。而且这条巷子实在太偏僻了,利安德尔有点害怕到时候那群小混混把他一块儿打劫了、最后再来个杀人灭口什么的......
脑洞一直很大的利安德尔已经分分钟脑补了血淋淋的未来。
不不不像他这种前途一片大好的年轻人怎么可以英年早逝呢!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见了那个傻小子的声音。
“啊,期待好久了。”
平平淡淡的,冷冷清清的,但是仔细听可以听出其中的......惊喜?
他到底在惊喜个啥?!
利安德尔很想知道,好奇得心里发痒,往后撤的脚又给停住了。
看完就好,看完就走,立刻,马上,再也不会多留半秒钟——
他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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