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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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到家发现舒慕惜不在了,于烁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又闯祸了,赶紧跑到马路边,一边静候舒慕惜大驾,一边反复思考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

可是思来想去,自己明明是安慰了舒慕惜一路,哪里又惹到她了呢?百思不得其解之下,于烁一张脸皱成了苦瓜,还被小区保安当成乞丐往外撵:“这么晚了怎么还在小区里?没生意的,去夜市那边吧。”

等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把舒慕惜等到了。

俗话说,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也能塞牙,穿道袍都会撞鬼。平时明明很空的公交,那天苦等了四十分钟才姗姗来迟。一干人等也顾不得尊老爱幼了,纷纷发挥各自的优势,男秀肌,女靠身材,拼了命地往上挤。

舒慕惜文明惯了,只得老老实实等到最后,刚要上车,司机开口了:“上不来了上不来了,马上下一辆要来了,等等吧。”

舒慕惜真的等了,又等了一刻钟,一辆出租车停在她面前:“小姐,打车吧,公交下班了!”

舒慕惜这才知道不好,连忙跑到公交站台一看,才发现刚才那辆就是末班车。她欲哭无泪,算算从这里走回家,差不多要半个小时,为了省钱,咬咬牙,谢绝了出租车司机的热情邀请,开始往家走。没走一会,受伤的脚踝就开始隐隐作痛,再加上舒慕惜当天穿着足有八公分的高跟鞋,走到一半,小脚趾已经被鞋磨得通红,眼看着肿了起来。

要不是一直被“回到家就把于烁痛骂一顿”的信念支撑着,舒慕惜恨不得坐在路边大哭。可是就算哭,家也还是要回的。

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得强忍着心痛打车回家,一路上看计价器的数字噌噌上窜让她心惊跳,等她回家,一天的零食钱已经没了。实在忍受不了高跟鞋的折磨,她找了处僻静的地方脱了鞋,拎在手里,摇摇晃晃地往家走。

当年安徒生写人鱼公主变成人形走路像走在刀尖上,舒慕惜此时真的不比她好到哪里。快要到家的时候,突然一个人蹿到她面前,张口就是一句:“慕惜我错了!”

舒慕惜吓得花容失色,差点把手中的鞋扔出去。再看那张苦瓜脸,不是于烁又是谁?一见那张脸,她气不打一处出,一把推开于烁,一瘸一拐地上楼。

于烁连忙跟上,说话都开始带哭腔了:“慕惜我真不是故意的。”

舒慕惜强忍怒火,说:“别跟我说话,累得很,别给我添堵了,拜托。”砰地一声把房间门关死了。

于烁敲敲门,里面没有动静。他心里很委屈,自己明明总是在为舒慕惜着想,为什么她就是不能理解自己的苦心呢?

想着想着,于烁也有点上火了。又不是自家老婆,何必如此用心。想到今天套到的美女手机,他顿时心花怒放,赶忙跑回自己的房间,开始和美女短信诉衷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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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白痴才会顶着高跟鞋走那么远!刚甩上房门,舒慕惜差点悔得肠子都青了。

生气是必要的,每天一怒有利于排解在公司受的所有恶气不会留到第二天。所以对她来说,于烁的存在重要得有如六必治牙膏——牙不痛了,心情好了,吃嘛嘛香。

坐在屋子里唯一的凳子上用力揉着脚板,她现在才想起来,还好刚才光脚走的时候没在路上踩着玻璃渣子或是图钉之类,否则她就不仅是白痴,还是个蠢蛋。

“舒慕惜,你简直是个天才呀天才。没有被国家挖掘,简直是全人类的耻辱。”用手指戳戳脚板,舒慕惜痛得龇牙咧嘴。

如果不好好用盐水泡个热水脚,明天起床后大概脚底会长几个泡吧——自从小学时校运会参加长跑比赛,脚板长的水泡让她差点一个月都得瘸着脚走路后,她对这种事还是挺有心得的。

用脚跟在房间里转了几圈,舒慕惜很悲剧的发现一个事实:最近只要不是在公司用餐,她一直都在跟于烁搭伙。更确切的说,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在于烁那边两人一起吃外卖,偶尔下厨也是在于烁家,吃他最拿手的西班牙海鲜盖饭。她已经太久没进自己的厨房,所以连盐都忘了买。

好在昨天于烁刚买了几包盐,说是周末要做盐焗**。既然有那么多存货,那贡献一点给好朋友兼职好邻居应该没问题吧!用力点点头,完全忘了自己在不久之前还差点决定跟那个人绝交。

用极其滑稽的姿势慢慢挪到门口,隔着门老远的就听到对面传来于烁没心没肺的大笑声,舒慕惜没来由地怒火值飙升。这个罪魁祸首,竟然在这种时候还能笑得出来……光是想到他现在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傻笑的表情,她的脚就变得更加痛了。

啊呸!让她跟于烁低头,门都没有——至少现在没门!

比之前更加大声地甩上门,也不管会不会震得对面房里的人也能感觉到,舒慕惜又领悟到一个新的真理:生气的时候最好不要太有理智,否则接下来只会发生让自己更生气的事。还有,她决定最少短时间内最好不要再跟于烁有任何言辞上的接触,以免自己一开口就让满腔怒火喷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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