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我的生活很有规律,一般是隔两天上一趟菜市场,每周日去一次超市。可靳准一回来,就把我的作息打乱了。我不得不提前一天奔赴沃尔玛,去给我的冰箱补充粮草。本来我想让靳准在家养病,可他说几天没下楼,在家睡得腿都软了,非要跟着我不可。
我住的地方交通还算便利,穿过马路就是公交站和的士站,可不知道规划和交通部门是出于什么考虑,这么人流量密集的路口居然没设斑马线,最近的过街天桥少说也在二百米开外。
我正大步流星跟着人群往前走,一偏头居然不见了靳准,回头一看,果然这厮还杵在路边,迷惑地望着过往车辆,一副不知道该先迈哪条腿的样子。我哭笑不得,只得又颠颠地跑回去,听见他问我:“你们就这么过马路?”
“啊,不然还能飞过去?你可别说你活了快三十年现在退化得连过马路都不会了。”
他刚要开口,我紧着又说:“别又来那套遵章守纪的歪理啊我可警告你,有这功夫都坐上车了。”说着一把拽住他,“行了行了,姐姐领着你。”
靳准比我小三个月,我们刚刚认识那会儿,我常威逼他叫我姐姐,他当然死活不干。后来每到我心情一好或是酒喝大了的时候,总会以姐姐自称,仿佛这样一来就能取得心理上的优势战略上的主动。而每到这个时候,他也总是面容扭曲浑身恶寒。
果不其然,听见我的话他立马一哆嗦,“求你了,好好说话行不?”
我给他一个灰太狼的笑容,在此起彼伏的汽车喇叭声中,拉着他大踏步而去。
沃尔码楼上是百盛,正赶上周年店庆全场打折,我忽然想起很久没逛过街了,不知道上回相中了又没舍得下手那双思加图的罗马靴还在不在。
我安抚了他一下就一头钻进人堆里去了,冲杀半天发现看中的不是没货就是断码,又郁闷地挤出来,发现他正挎着我的包,静候在一边,显现出一种不同以往的坚忍。
我又是欣慰又是疑惑地想:反常。
靳准这次回来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对我似乎特殊的好——当然我不是说他以前对我有多不好——又说要养我又给我马杀**的,现在还主动陪我逛街且没有半句怨言,我几乎怀疑这一年他待的地方不是美国而是劳改营了。估计李斯知道了又得骂我犯贱,一旦别人对我好一点,我反而浑身不舒坦,想东想西疑神疑鬼起来。
我决定改正这一点。
“等烦了吧?”我上前谄媚地挎住他,“走,超市地干活!明天给你做好吃的。”
他温顺地冲我一笑,“没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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