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br>希望各位书友给阿糖一盏茶的时间,o(∩_∩)o
阿糖弯下水桶腰,致谢~~╭(*╯3╰)╮
为什么这文是女穿男呢?
因为这文的主线大概是这样的:秦玉意外穿越到自己写的虐身虐心的言情小说里之后发生的故事。
因为写的是言情小说,如果是一个纯爷们写的琼瑶体,那么该男就有可能是一个免检的娘受……o(╯□╰)o咳咳,好吧,maybe阿糖的雷点比较低……
<hrsize=1/>我叫秦玉,别:女,今年刚刚高中毕业。
我的父母在我高一的时候,被醉酒驾驶的司机撞死了。我的父母很相爱,他们虽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却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死,对他们来说,也勉强算好事了吧,除了,留下孤零零的一个我。
怎么说呢,突然失去至亲的感觉肯定不好受,但我向来擅长自我安慰,所以我下意识地以为他们只是双双度假去了,只是,度假的地点是天堂,而度假的时间,比较长。因为我总觉得他们依旧活着,所以,我也没有太伤心。
不过,我的高中班主任对我这种态度不以为然,她认为我是得了神经臆想症,并且异常积极地询问我是否要申请学校的助学金。
但是,我拒绝了。
倒不是我自命清高,我还没从高一的影中缓过神来。那段屈辱的记忆至今刻骨铭心。那时我与实验班的一个高材生双双坠入爱河。年轻的我们就像大人们常说的那般,像温室里的花朵,对外界任何未接触的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包括恋爱。
现在想来,这段热恋很可能与老师的推波助澜脱不了干系。其实本来我与那男生也只是非常暧昧的“义兄义妹”的关系,若不是老师采取通知家长的手法,可能我们永远也不会捅破那层窗纸,可惜,老师就那么做了。
于是乎,两个蒙受冤屈的热血青年便顺理成章的越走越近,牵起了手。
与此同时,老是也有凭有据地打击我们这种违反校规的早恋行为。自然,他是高材生,前程似锦;而我,除了英语成绩勉强拿得出手以外,几乎没什么看点。
又有他那尽职班主任大言不惭地宣称,是我三番四次地倒贴上门,使得我成了整个年段老师眼里的“狐狸”。接着,本是因为我父亲那时身体不好而申请的助学金打了水漂,而我的前男友却破格领到了奖学金。
也是,学校不可能出钱请学生到校谈恋爱。而且,我们这所一级达标高中,向来以成绩说话,自然对于任何影响学习成绩的行为进行打压,自然包括罪恶的早恋行为,无可厚非,不是么?老师们说得对,我们并不适合,至少现在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他的品位兴趣与我相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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