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害怕,他在山洞里足足呆了一年,直到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个Omega,一个在这个世界里最受欢迎的人种,一个生育能力最强的人种。
可是,他又不是一个完整的Omega,因为他没有发情期。
或者说,是他刚刚成为Omega,还没有成熟到有发情期的地步。
啊!
实在是匪夷所思是不是?
方萧在侍女们的服侍下洗漱完毕,开始吃早饭。
他不喜欢浪费,早饭只是一碗瘦肉粥,几个肉包子,一叠切成小块的饼。
至于被人笑话什么的。
这么几年,他被笑话的还少么?
反正丢的也是王府的脸。
他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也不用替他们担心,怕自己丢了他们的脸。
走自己的路,让他们说去吧。
方萧想着这句话,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他偶尔想起这句话,一时觉得十分新鲜,后来就把这句话当成了自己的座右铭。
人要是一辈子为别人的话活着,那该多么无聊啊?
方萧慢斯条理的吃完了早餐,然后缓缓的喝了一杯茶,让人服侍他更衣之后就跑到书房里去看书了!
恩,最近的话本写的很是顺畅,应该又会引起新的一轮购买狂潮?
好吧,他对自己时不时出现的莫名其妙的的句子已经很淡定了,他也练就了一张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本领,配上他一张堪称国色天香的脸,很有高岭之花的气场!
恩,也很符合王妃的形象。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厌恶起这个看似繁华其实荒凉的不行的王府了。
人生活在苦水里,就要给自己找点乐子。
一家之主的王爷就在四处找乐子。
轩辕雨,他的丈夫,当今皇帝一母同胞的弟弟,当朝闲王。
恩,就是那个“闲来无事”的闲。
轩辕雨也把这个字发挥到了极致,上朝是吊儿郎当的,做事也是闲的不行才会屈尊动动手。
唯一不闲,亲力亲为的事情,大概就是排除万难将他这个平民出身身世不明的Omega娶回家当了王妃。
当年的他多傻啊,以为一个王爷在皇帝面前冒着大雨跪了一天,排除万难娶他不顾一切就是真爱了。所以放弃了自己向往的生活就奋不顾身的跟着这个偶尔在山中游玩碰见自己的男人走了。
现在想想,不说这个跪了一天究竟指的是不是那种有人捶腿,有人摇扇,有人递吃食,有人报信诉苦的“跪”是不是真的?就说排除万难什么的,呵呵,能够把上朝都当做可有可无的事情的王爷,真的会为一个平民出身的王妃百般筹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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