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住我家对面楼,看到我汗流浃背地和快递小哥在推一个大箱子,于是从花园另外一头过来,帮我们顶着门,说:“你们新搬来的?”
“对头。”我十分狼狈,林泽帮我们把箱子推进电梯里,又推回家,聊了几句就走了。
回来以后我想了想,这天晚上当家的下班后,吃饭时我说对面有个人,可能也是GAY,平时可以找他们一起玩。当家的哦了一声,经过我的详细描述后,他想起来了什么,说:“这人有男朋友,养了一条阿拉斯加,刚搬回来的时候见过,我还和他男朋友聊了很久,是很不错的人,说好周末一起去打羽毛球的。”
我瞬间就震惊了,脑海里已经给林泽和他男朋友以及阿拉斯加翻来覆去地构思了许多个两人一狗的感人故事,但没过多久,晚饭后关于林泽的故事,就被另一个朋友的失恋感情问题挤到了九霄云外。
第二次见到林泽,是傍晚下楼打太极拳,我早上起不来,只能挑黄昏时装模作样地在偏僻的草坪上练几招,这次林泽带着他的阿拉斯加出来遛了,问我说:“你这个太极拳怎么和别的不一样?”
“很偏的流派。”我告诉他:“确实和现在流行的杨氏,陈氏都不太一样。”
林泽牵着他的阿拉斯加在一旁看,打完以后他又问我:“你男朋友说话挺有趣的。”
我一听就知道他也和当家聊过了,于是便和林泽八卦起来,说了几句他的狗,正想问他有没有什么好故事告诉我,林泽就说:“我是记者,你有什么料可以爆么?”
我被他一句话堵得泪流满面,无语问苍天,提议去吃冰淇淋吧,于是林泽把阿拉斯加系在栏杆上,跟我去买冰淇淋吃。
那天起我经常在楼下碰见遛狗的林泽,他看到我的时候就会把阿拉斯加拴在栏杆上,过来跟我一起打太极。林泽非常非常的聪明,不到五六天就全部学会了,动作还打得有模有样。但他下班时间不太规律,偶尔还要加班,碰上我的时候就会打打拳,见不到我的时候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于是我们隔三差五地在楼下碰头,做点懒人的运动,再去便利店买个冰淇淋吃,顺便给傻乎乎蹲了半天的阿拉斯加买根火腿肠。闲聊多了自然就熟络了,况且有的人天生很快就很熟,有的人认识一辈子也不容易熟。林泽的兴趣圈和我出奇的吻合,有将近70%的契合度,他某天终于问出了一直疑惑的话题:“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我说:“我是作家。”继而意识到这个词太给自己脸上贴金了,马上改口说:“我是小写手。”
“你也不像写手。”林泽又怀疑地说。
我只得让步,说:“好吧,我是兼职写手,或者说写手是正职,之前领薪水的工作才是兼职。”
林泽说:“起点么?我们很多同事经常在起点看书,像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
我诚恳地告诉他:“那些口味都太轻了,我们一般喜欢看淫唐传,GAN死老板,GAN死教官,GAN死骑士长,GAN……西楚霸王一类的……直男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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