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放学,夏莫愁遇上了几个不时一起泡吧的朋友。
“夏大少,最近怎麽不见出来玩啊?”朋友甲。
“该不会是被哪的小妖精给勾住,被迷晕了头?”朋友乙
“有可能!能勾住我们夏公子的,绝对是个顶级货色,怎样养,什麽时候带出来给兄弟们开开眼界?”朋友丙。
原来我已经那麽久没出去玩了。夏莫愁听著他们的话,心里一惊。笑了笑说:
“瞧你们说的,跟真有这麽个人似的。我不过就是最近觉得有点腻味,所以少了出去玩罢了。”
“诶!那你今天有运气了,遇上我。晚上兄弟带你去见识点新鲜的,如何?”朋友乙热情地说到。
挑了挑眉,夏莫愁乾脆地说:“那我去是可以,不过到时候要是闷著我了……”
“那怎麽可能!我们现在就走,兄弟今天让你打开眼界!”
说著便拉著夏莫愁走了。
这一群公子哥儿去“开开眼界”,可怜开始习惯有人陪伴的顾晨,却在家里坐立难安。
怎麽还没有回来。不会是出什麽事了吧?
这边顾晨在家里胡思乱想地担忧著,那一头的夏莫愁,也没有玩得多开心。
原来朋友所谓的“新鲜的”,是“人体寿司”。换做以前,他可能还有点兴趣,可是现在,他觉得与其在这里和这群不是生产的家伙玩这种淫荡的游戏,还不如和顾晨两个人在家里吃饭。
故意没有告诉他自己今晚不回去,那家伙会不会著急呢?应该会吧。如果自己现在回去的话,那家伙一定会一脸很想问自己“为很麽晚回”,却又别捏著开不了口的样子。想著,夏莫愁不自觉地笑了出来。
在夏莫愁想著自家老师的时候,身边的人有些已经开始吃“寿司”了。看著眼前淫乱的场景,夏莫愁突然觉得有些恶心。
如果那个家伙看到这种场面,估计会被吓死。
摇了摇头,见朋友都已经找好“碟子”,就偷偷地溜走了。
夏大少爷我高兴和谁在一起就和谁在一起,不过就是个大叔,我现在正喜欢他,自然乐意常常跟他呆在一起。就你养只可爱的小狗,也会时常逗弄它,这没什麽大不了的。这种热情常常来得快,去得也快。所以,与其担心自己会迷恋他,还不如担心自己对他厌倦之後,下一个情人会有多难找。
谁让这个老男人实在是太适合作情人了。虽然年纪不小,却长著张比自己还嫩的娃娃脸,皮肤光滑,身体又敏感,腰很细,搂起来很舒服,做菜的手艺又好得不可思议……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什麽迷恋不迷恋的,自己喜欢美人又不是今天才发生的事,他的年纪也不小了,大概过几年,就会变成啤酒肚大叔之类,到时候自己是绝对不可能有兴趣。不过这麽远的事情完全不用考虑,虽然自己对他的热情,明显持续得比对别人久,不过现在也已经睡了一个多月了,再过一个月,最多,两个月,三个月的相处,估计自己怎麽样也应该厌倦了,毕竟之前跟自己最久的那个,好像也就只坚持了两个月。都怪那两个白痴乱说话,害自己胡思乱想。
哼。难道我还能真的喜欢上一个男人。
今天就不应该理会他们,白白浪费我和老师温存的时间。
在快到顾晨的公寓时,看到屋里亮著的灯,夏莫愁不自觉地扬起了嘴角,第一次,单纯地因为感到快乐,所以笑了。他带著笑容,加快了脚步。
这时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夏莫愁可以忽略了当听到“被迷昏了头。”这句话时,自己突然加快的心跳。
作家的话:
为了不做标题党,我决定不加标题!(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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