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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顺其自然就好。”

“若是受不了他呢?”

“实在不行,他自己会走的。你放心,时候到了,一切就会结束。你自然能得到你想要的。”

“好。这我答应。不过你另一个要求不行。我对所有人,无论男女都没有感觉。结婚是不可能的事情。”

“随便,这只是附带。”

声音犹在绕,画面已然终止。

忽然想起那日在公海游艇上的事,陈风一下找到老伯三弟,当时我并不曾怀疑。

现在才茅塞顿开。

或者他们早见过面。

还有很多事情,比如为什麽那麽轻易就接纳我。

原来也不全如他自己所言是为了观察目的性。

这当然有,就如我,我到现在也不懂老伯玩这一局,是为了什麽。

将我驱逐出家门吗?

我推开三弟妇,奔回楼上书房,猛推门,老伯依然端坐在靠椅上。

闻声抬眼,目光中再寻不回我所熟悉的一点。

“老伯,”我咬牙,“我是你儿子吗?”

没有半分迟疑,老伯道:“过去是,现在不是了。”

我懂了,也只能懂了。

不管老伯打的什麽算盘,有他这一句,万物归无。

即便是陈风……

正是陈风,父子联手,我到底不是老爹,没他那通天能耐,输得彻底而已。

“保重,”我说,“老伯,为了老爹。”

三弟妇安排我离开了小岛,踏上大陆的那刻我终於还是忍不住了。

将手机扔到海中,听著涛声,泪流满面。

熬到天大亮,我动身前往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找到律师,签下一份合同,主要是财产。

内容简单,归纳如下:老伯的还给老伯,剩下的留给陈风。

律师终於忍不住规劝了一句:“萧少,你我签了字後,你可真就身无分文了啊。”

我笑笑点头。

本来无一物麽。我是凭了谁有前二十五年逍遥安逸的生活?

受不了自然会走──这不是老伯三弟妇的话,而是老伯的话。

除了老伯,谁能了解我其实骄傲得可以?

世人嘲笑不食嗟来之食的愚蠢,为了活命放弃尊严又如何;偏世上就是有傻瓜,自嘲过後,还是免不了拒绝。

我从未尝过没钱的滋味,只是事到临头,何必再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老律师要我给他留个联系方式,合同有些牵涉不是签个字能了事,我想了想,留下电邮地址。

出了律师事务所,律师大概见我神色不太对,主动提出送我一程。

没有拒绝,毕竟走路去“乐春院”有些不切实际。

到了“乐春院”门口,我却又迟疑了。

现在的我万万不能见陈风,别说他,即便姚丽华等人我也不想见。

但……

我咬咬牙,到底进去了。

幸好,白天这里还只有余余和圆圆,以及几个年纪大了做不动生意的女人。

她们照顾著院内幼小的孩子们,大多无暇理我。

我心中稍安,径直去了陈风的房间。

他不在。

万幸,逃过一劫。

打开他的电脑,调出记事本,刚敲了两个字,始终觉得不妥。

於是打开抽屉到处翻找,还好,纸笔总算是有的。

除了自己的名字,估计都有几年没写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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