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口却是另一个话题:“萧少,我没有七岁前的记忆。完全没有。”
我呆了一呆,定定得看著陈风。
他回视我,不带丝毫玩笑的意味:“最开始的记事,是一个流浪汉照顾我。”
“那个教你弹吉他的流浪汉?”
陈风点点头,勾起一丝苦涩的微笑:“他说我三岁就在街上流浪,跟他一起。忘了以前的事纯粹是因为生病,脑子烧坏了。”
那三岁之前呢?
“当时还小,哪里想得到那麽多问题。过一天是一天,能不饿肚子就好。”
“那个流浪汉呢?”七岁到陈风十岁遇到马姨妈,还有三年的跨度。
陈风淡淡得道:“死了。”
被好几个年轻的混混围殴了一顿,等人救出来,撑不到一晚,就死了。
我只有问:“再然後呢?”
“当时的我大概九岁吧,自己单过了一年,之後姨妈捡到了我。”陈风简单道,“再之後,我瞒著姨妈进了一个小组织,到现在十年了吧。”
纵使好奇,我也知道不是问这期间奋斗细节的时候。
陈风接下来的话,却出乎我意料:“萧少,从前我就觉得,我的运气有点太好。很多事情,都莫名其妙得绝处逢生──除了遇到姨妈前那一年,我的确是靠自己活过来的。现在听你说起,算是有了个过得去的答案。”
我咋舌道:“你的意思是,背後有人帮你?”
陈风轻轻一笑,眉眼均柔软下来:“无依无靠的孤儿,我知道自己运气很好。”
沈默了很久,我把脸颊贴到他的上面,低声问:“姨妈跟我说了她和你第一次见面的事……”
“嗯,我後来把那混蛋赶走了。”
“就光是赶走了?”我惊讶,上次据说要不是我在,矮子老叶连命根子都要没了。
他的唇吻了上来:“不能保护好自己,能怨得谁?我只怪自己。”
这话让我的心脏又是一紧,我将他抱得更紧。
“我要保护你。”
陈风笑了笑,转开脸,少刻,他道:“不能老这麽云里雾里的,我想,我们不如直接去找你三叔,把话题挑开了去,看他怎麽说?”
☆、(55)
如意算盘打得很好,但到了第二天早,刚吞下余余做的美味煎蛋,便接到个电话。
附带一提,余余的手艺在炮制家常菜方面简直犹如神技。
据说十岁起便代母职主中馈,才有今天成就。
就是样式不好看罢了。
电话是那家杂志社的编辑打来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女性,情绪有些激动,口沫横飞,讲了近两分锺不得要领。
我耐心得听到最後,约好时间,挂断电话,问犹在忙碌的余余:“风哥呢?”
余余瞪我:“风哥的去向你问我?丽华和妤萱一大早就去医院了,出门的时候像两只打过架的猫。”
於是我又顺带教余余,英语里女人们互殴的俗语就是猫打架。
今天不是周末,事件相关人小浅毫无疑问是在学校。
我本打算联系估计去跟兄弟们碰头的陈风,但还是觉得没必要麻烦。
知道这些在外晃荡的人其实大多自认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对会看上同性的男子大多有“娘娘腔”的刻板印象。
这也是“红绿刺蝟”诸人有段时间对我连基本礼貌都快保持不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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