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我,好好地,留存着呢。
我会一直好好的。
KISS。BIGBIGHUG。ILOVEYOU。FOREVER。
日出了。
体力已经回复了些。
起身,向皇城的方向清清亮亮一笑,转身向人烟处去……
七冥,谢谢你。
我自以为导引了你情事,护了你,事实上,受教诲和被庇佑的,更是我。
你的坚韧,经了这一夜,已经融到了我骨血里。
我,会一直带着那些,好好活下去。
暖床人(含延地青)正文君上篇第二十四章蓦然
哈!
没想到武功也能这么用。
用绝顶轻功从这家那家外面晒的衣物里,捡破烂的偷了凑成一身,着了。
将顺路拾的一大捆柴从茶摊那里换了几个馒头。
那是我凝了独门真气决,以木片为剑劈来的树枝。
手里的面食十分粗糙,不过新鲜,不算垃圾食物。
大口咬了,灌下茶摊老媪给的茶水,顺便问了路,知道回前一晚歇脚的分部,顺路步行有四五天的时间。
我大可翻山过去,也就半曰左右吧。
却在听得唢呐之声,一队嫣红落入眼帘时,忽然生了闲暇之心,决定一路走去也无妨。
太平盛世,普通人家的幸福,趁这次,我要看个清,看个饱。
然后,就会明明白白记住——
承了君上这担当——
何尝不好!
我在晒太阳。
我在路边晒太阳。
我在来往行人频繁的官路边,略略高起的小丘朝阳又朝路的那面,半倚躺在由绿转黄的一大丛密密厚厚的茅草上,微眯眯了眼,叼着根草茎,惬意地晒太阳。
那天啃了馒头后,花了一个上午,就近觅那干枯的枝条劈砍了,用藤条或是现搓的绳草,捆了好几捆,就这样从那个皱纹如菊的茶媪那里,换够了三天的干粮,和几个买茶水的铜钱,然后我沿路步行而回。
现下已是午后,就近薄暮。这里离我要进的城门不过三五里。
进了那道门,便是君上了。
所以我在这里,趁还穿着破衣烂裳,晒太阳。
离大路有些距离,又因小丘略高,现下没有什么风,倒是吃不上灰尘。
眼睛虽是微眯了望着蓝天白云,看着秋天开始落下的叶,从路旁的树上枝头盘旋而下,耳朵却能够听到四方来声,所以晓得路上来来往往的正热闹。
路上大多是普通人家,老的少的壮的病的男的女的,探亲的办事的赶路的,也偶尔有携刀挂剑的江湖人结伴而过,或匆匆,或缓缓,或单人,或结伴,或疾行,或纵马。好在道路宽敞,纵马的也都知道吆喝,所以两下相安无事。
偶尔一阵急急而过的马蹄,隔了我背后这么厚一层茅草垫子,也能察觉地上因此传来的震动。
那就是江湖啊。
一阵迅疾如同催命似的马蹄过去,却在一二里开外硬生生截住了。
没有听到尖叫,那便不是撞了人或者坠了马。
应该是掉了东西吧。
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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