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悟色:我准备了好多年了,但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方式的表白,是烛光晚餐呢,还是玫瑰花海呢?
池飞恬心中被草泥马狂暴践踏而过,下巴都快被吓掉了,一边低头按手机一边拐进了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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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花日记#
2005年9月7号晴
小池凑过来问我在听什么歌,他英文不好,应该听不懂我CD机里面的歌。
我不想做得太刻意,所以等了又等,我知道,再过三首歌,就是那首《Iloveyou》youaremyeverything我想他至少能够听懂这一句。
第10章深井冰啊
拐进厕所之前,旁边有几个人扛着花篮匆匆跑过,池飞恬被绊了一脚,差点摔倒。隔壁厅堂里似乎有一对新人在结婚,采用的是旧式婚礼,红色绸幔、大红蜡烛,十分喜庆。
池飞恬朝那边不经意地看了一眼,脑子一嗡,立刻怔忪在原地。
脑子里什么孙悟色、萧玉、同学聚会全忘光了,就只剩下一个高挑的身影。
宋归帆似乎正在与前台处的收银员交谈,手肘漫不经心地靠在柜台上,手指修长,他上身简单的灰色大衣,搭配黑色裤子,与黑色毛线围巾,皮肤白皙,侧脸明艳。他背依然稍微有点驼,一米八七的个子硬生生被他折腾成一米八五,但肩膀宽厚,穿起大衣十分好看。
风光霁月、清冷如水。
就算过去这么久,池飞恬依然能从人群中一眼发现他。
此刻,池飞恬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妈蛋,杨花露说好的这家伙不会来呢?糊弄老子啊!
隔壁女厕所里几个女的走出来,其中一个还穿着旗袍式伴娘服,踩着高跟鞋小声嘀咕:“哪里有帅哥?你们跑得这么快干嘛……”她一眼瞥见身高出挑的宋归帆,眼前顿时一亮。
新娘的嘉宾大多都是未婚女性朋友,一听说有帅哥,全都犯起花痴来,匆匆朝柜台那边涌动。
宋归帆接过一张卡,身体动了动,似乎要朝这边转过头来。
池飞恬心脏跳得有些快,双腿也犹如灌了铅有些移不动,但是理智还在,他仓促地撇过目光,转身闪进厕所。
宋归帆在柜台那儿问了十一班聚会包厢,这酒店进来时每个人都要在前台处签名,服务员也照例将册子拿到他面前,让他签字。
宋归帆一眼扫过去,视线根本无需停留,便准确地落在“池飞恬”三个字上,伸手摸了摸,他想到了什么,眼神柔和几许。
柜台小姐面若桃花,一边扭着衣角偷窥他,一边飞快地在微信里发朋友圈:我屮艸芔茻!今天遇见极品大帅哥!!!不转不是中国人!!!
池飞恬大学时期非常喜欢在宋归帆的课本上签自己的名,像是盖章宣示所有权一样。他的字写得不大好,总是将“池”字的三点水连成一线,写得十分难看。宋归帆觉得丢人,便亲自挑了本字帖给他,吩咐他好好练习,不练好字不许在自己课本上乱画。
池飞恬双手将字帖接过,爱不释手,当做稀世珍宝——给压箱底了,还死皮赖脸地嬉笑着说:“我写宋归帆三个字最好看,你要不要检查?古木生云际,归帆出雾中——我暗恋你的时候把这句诗抄写了老多遍,手都快断了!给小爷我揉揉?”
他凑到宋归帆的脸颊旁,眼里炙热一片,故意色气十足地舔了一下嘴角,笑兮兮道:“抄写完了就放在枕头底下,晚上可以梦到你了哇!”
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人,而且一厚就是这么多年,宋归帆也挺不可思议的,但是他拿他无可奈何,只能一只手打论文,一只手伸过去有一下没一下地替池飞恬捏捏手腕。
池飞恬非常受用,很容易心满意足。
而现在小池的字迹已经变得好看了。
宋归帆微微敛神,他旁边的胖子是他发小,有点不耐烦,催促道:“宋归帆,我先去包厢了啊,你谈完生意快点过来。”他眼珠一转,嘿嘿笑道:“以前班上好几个美眉,现在不知道长成啥样了,熟妇更添风情啊,我先去瞧瞧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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