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四十岁时才与前妻生育一对子女,这对龙凤胎从小便被誉为天才儿童,据说至今仍相当优秀,女儿是某个癌病基金组织的主席,儿子将来会成为我的校友,今年要去斯坦福攻读硕士,当然,这也不过是母亲在上一个越洋电话中粗略的概述后才获悉的内容,可能是她想让她这清高的儿子能到时稍微对别人表示些敬意,即使只是做戏一天,也要态度真诚到位,这个,我还是可以配合的,再说无奸不商,我又怎么会是不懂分寸的人。
冷餐会是个私人聚会,安排的大多是双方亲友及与华莱士有直接生意往来的客人,气氛相当融洽。母亲光彩照人,一脸灿烂笑容地走过来挽住我的手,她笑着靠在我肩上说道:“你这身深黑礼服,不知迷倒多少在场的小姐们,记得把握机会噢。”
我的嘴角向上扬,忽视场内向我投来的那些惊羡目光:“章小姐,今天是你结婚,不是我相亲。”也许是外表天生的优越感,我也懂得适当运用魅力打通一些渠道。
“儿子,看你表现喽。”她轻声说了句,笑着把我带到华莱士面前。
“震函真是一表人材。”华莱士并不是一个糟老头,他风采依旧,眼神犀利,处世低调,“你母亲常常向我提起你,你一直是她的骄傲。”
“霍伯伯,很荣幸今天能成为一家人。”我与他握手,“以后还请您多指教。”现在不同以往,大家都文明先进,并不认为别人的子女有称呼自己“父亲”的必要。
“来来,这是我女儿霍昀齐。”华莱士也迫不及待把儿女介绍给我以示抗衡,“你们一定会有话题。阿齐,这是震函。”
一个美丽高挑,艳光四射的女孩儿回过头来,有一对超出她实际年纪的成熟美眸,竟然有几分熟悉:“你好,久仰大名了。”她不无夸张地说了句,我淡淡笑了笑,她稍稍有些脸红。
“爸,哥在哪儿?”阿齐往周围搜寻她的胞兄,“刚刚还在台上弹了一曲巴赫,转身就不见人影了。”看来富家子弟还挺多才多艺。
华莱士倒是很开朗:“我让他去换礼服去了,这孩子在国外待得太久,完全成了假洋人,穿得太随便,成天不着调,我也拿他没办法,震函啊,将来要你费心开导一下。”话是这么说,但语气中透着股满意,他以此子为荣,不过,费心开导可能就是指日后他要来斯坦福的事。
等长辈走开,阿齐突然来到我身边:“震函,有时间吗?”倒真不拘束,她热情地拉我绕到别墅后面,“来,从现在开始,大家兄弟姐妹,不必客套了,刚我是做给我爸看的,他老嫌我们太不守规矩,哈哈。”我瞬间喜欢上这家人。
“你一定要参观一下我们的后花园,我和我哥的精心杰作。”她快乐地带领我到一个金属兰棚下,各类兰花分区阶梯式似地排列着,空气清洁,湿度保证,透风受露,避日忌烟,就算我这不懂花木的人也知道培育这满室幽香不是容易的事,更何况是矜贵的兰。
“你们喜欢种花?”
“只要有生命的东西,我们都喜欢。”她笑了,透过遮光网和塑料布的阴处,可以看见阳光在她脸上跳跃,“你一定会我觉得奇怪吧?我哥比我更怪,不过,他是艺术家,我不是。”显然,哥哥是她的偶像。
“你也很特别。”对于优秀的女人,我从来不吝于赞美。
“啊!我看见他下来了。”她往窗户里张望,那儿可以看见楼梯,“我让他过来,他太讨厌酒会了,特别是婚礼,哈哈,有必要拯救他。”
也许是被她的快乐感染,我真的站在原地没有动,欣赏起满目的淡雅来。“阿齐,你到底想干嘛?”一个声音把我拉回现实,浑身震了震,我怎么能忘了这个声音,低沉性感带着点专横的味道,我几乎用尽了所有力气,才得以转身面对来人时不至于惊慌失措。
四目交接,他的震惊不比我小,是的,他们一家子的眼神都很厉害,我的心如擂鼓般敲起来。他一身英挺的浅色礼服与昨晚的黑背心形成鲜明反差,无可挑剔的英俊,我不禁怀疑这人到底是魔鬼还是天使?但看来,这下是真的玩出火来了……杜震函,这可算是你迄今为止最失败的决策——耐不住寂寞去了那个该死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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