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的季节就恨不得让季老爷把全市的虾都买回来。
忽略那种奇怪的不安,他点了一盘酒醉泥螺。
“你不是不喜欢吃泥螺吗?”林煜城问。
“刚开始是不喜欢,可是来这里吃多了就觉得味道还不错。”他答。
“可是我记得你一直都不喜欢。你说泥螺长的像虫子,很恶心。”
“没有,我觉得很好吃。”
“是吗?”
“是,我觉得......”他还想说什么,可是看着林煜城脸色发沉,原本理直气壮的话一句都说不出口,他转身对伺者招手说,“对不起,请帮我把刚刚点的泥螺换成鲔鱼片。”
清爽可口的鲔鱼片吃在陈不凡嘴里略微发涩。林煜城坐在他对面一直微笑地看着他。他也在微笑,偷看他的眼底,想在那里找到自己的影子。他不知道还能骗自己到什么时候,在他眼底,他一直反复看到一只火红的狐狸,头上一块金色的绒毛眩目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疲惫地回到家,他难以掩饰心痛的感觉。他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为什么他就是赶不走季为乐的影子。
走进房间的时候踢到地上的纸箱,他想起这是林煜城今天派人送来的熊皮大衣。看着这个鼓鼓的厚重的盒子静静放在房间的中央,心里有了一点塌实的感觉。
他还是很在乎自己的。
仔细拆开礼物,撕开严密的包装纸,把大衣展开的一刹那,他猛的笑出来。
失望到及至又不知如何是好地自嘲的无奈的笑。
这居然是一件红色的熊皮大衣,跟他眼底那只红色的小狐狸一样的颜色。这么短的时间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把一件雪白熊皮染成毫无瑕疵的红色。
打开衣柜,他想把它放进去,却在看到满衣柜红色衣服的瞬间停住。
房间传来男人的一声低吼,随后一团红色的东西被扔出窗外。
有三天他都拒绝见林煜城。他从没觉得人生这么挫败。他用了这么久的时间,居然还赢不过一个不在身边的人,一个他的仇人。
门铃声规律的响着,一个小时都没有间断。听的出按门铃的是一个很有教养又霸道的人。
陈不凡终于抵不住开了门。
林煜城看着他温怒的脸没有丝毫不快,硬是把他抱进怀里问他怎么了。
被这么温柔的对待,陈不凡再一次被打败。他没办法像女人一样撒娇表达不满,只好紧紧抱住他发泄怒气。
“我做错什么了,你告诉我。”林煜城揉着他的头发,语气里竟有些委屈。
“没有,你没有,我只是......”
我只是害怕。可是他说不出来。
“只是什么?”林煜城把他从怀里拉出来,撩开他额前的发看了看又说,“我还是喜欢你金头发的样子。”
一下被敲醒,陈不凡悲哀地别过头,愤怒地推开他吼道:“林煜城!”
林煜城皱了皱眉又把他拉回来,说:“你应该叫我秦展扬。”
艰难地吐出一口气,陈不凡再次把他推开:“林煜城,我也有尊严,我他妈不想再陪你演戏!”
说完,他拔下中指的戒指把它砸到地上。
戒指在地上弹了一下,发呆的林煜城被突然惊醒。面对陈不凡的失控他没有去安抚,只有一点失望。他同样取下戒指,放在茶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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