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十分简单,不简单的是婚礼的欢庆。
在乡村,平民的娱乐活动十分单调,一年到头都在忙农活,庆祝婚礼是为数不多的重大活动,况且还有男爵到场。
人们会举行各种游戏来搞热气氛,比如举行手推车比赛,摸人游戏等,一般都是年轻小伙子们上阵,但偶尔也有姑娘们参与。
比如今天,要举行三人两骑,两个小伙子当马,扛着一个姑娘,姑娘们彼此厮打推搡,谁最后还在小伙子背上,谁就是胜利者。
我是伴郎,自然少不了戏码。
我和搭档冲进姑娘们当中,抢了最漂亮的那个扛上肩头,惹得姑娘们惊呼不已。
一场混战当中,我们的姑娘被打的流了鼻血,我们两匹‘马’也光荣的倒在了地上。
我已经很久没参与过这样欢乐的活动了,我高喊着,大笑着,似乎忘记了一切,忘记了过去,忘记了仇恨,只盼永远享有这一刻的欢乐。
活动快结束时,我身边的姑娘吻了吻我的面颊,她说比利真不该让你当伴郎,有你在没人会注意新郎了。
也许是忘乎所以了,我抱着姑娘的腰转了一圈,然后吧唧给了她一个吻,姑娘的脸都被我亲红了。
之后,我们开始享受食物和啤酒。
我听到比利的父亲在和邻人谈论奥斯卡男爵。
“男爵非常慷慨,我儿子的婚礼,男爵帮了我们大忙。”
“岂止是慷慨,我们简直要感谢上帝了,能在男爵的土地上耕作。去年我家的牛死了,如果不是男爵免了我们的春耕,光是税收就能逼死人。”
“……”
我才发现男爵根本不在婚礼现场,他的身份大概并不合适出现在这样的场合。
没有迟疑,我告别了比利,准备赶回城堡。比利今天结婚,男爵的贴身男仆只剩下我一个,可是我却乐昏了头,简直什么都忘了。
赶到城堡的时候,天都已经快黑了,我急匆匆换好衣服,向男爵的书房走去。
结果在书房的门口处,我听到了一阵悠扬的乐曲声。
那是小提琴。
曲子婉转缠绵,像在夜晚独自清唱的夜莺,用凄迷的语调诉说愁肠。
我从来不知道奥斯卡男爵会拉小提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世,没想到他演奏的这样好。
走廊里渐渐暗淡下来,变得漆黑一片,我没有贸然去打扰这场演奏,而是靠在走廊的墙壁上,静静聆听这首曲子,不知为何,这首曲子的曲调如此悲伤,竟让我陡然生出些心酸。
我就这样静静的听着,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冷意透过背后的墙壁沁入心脾,我擦干净眼泪,敲响了书房大门。
“大人,是我。”我推开房门走进去。
男爵正在书桌前处理信件,烛光映在他苍白冷峻的面容上,显得有些寂寥。
“婚礼都结束了?”男爵头也不抬。
“是的,醉倒许多人,被妻子踹都还不省人事。”
“呵呵。”男爵轻笑了两声:“婚礼总是这么令人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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