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最后的每一个人,都曾经是一叶孤舟上,相依过活的苦命人。
明霄脑海里依稀出现了一个矮小瘦弱的小男孩,小男孩长什么样,他实在是记不得了,那孩子总是在他身边转来转去,时常他一转身,一回头,就能看到对方小小的身影。
记忆仿佛清晰了一点,明霄听见小男孩抽抽搭搭地哭,不是因为又被教官揍了,而是看见他受了伤。
明霄鼻腔一酸,往事带着国学院的腐臭与小孩们压得极低的笑声冲撞而来,令他既愤怒又无奈,既感伤又怀念。
很奇怪,竟然会有怀念这种情绪。
怀念的是什么?是恶毒中如嫩芽一般的善意?是绝望中轻得微不可闻的笑声?还是弱小却勇敢的自己?
或许都是。
辰又想碰一碰明霄,却不敢。明霄面上的平静出乎他的意料,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
“你什么时候认出我的?”明霄说着摆了摆手:“我的意思是,你什么时候知道我也在国学院待过?”
“我一直都知道。”辰又说。
明霄眸光深敛,欲言又止地看着辰又。
“霄哥,我要告诉你一件事。”辰又道:“求你,在听完之后不要赶我走。如果你很生气,打我骂我都行,但请你——慢慢原谅我。”
明霄心里乱极了,“到底什么事?”
“今天你去找了念涵,说要拒绝一切资源。”辰又说:“我……”
“等等!”明霄突然打断,“你怎么知道?”
辰又顿了两秒,再次出声时音调已经不稳:“因为我,我就是给你资源的人。”
明霄浑身一僵,难以置信地看着辰又,一时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太荒谬了!
开什么玩笑?
“霄哥,我曾经跟你发过誓,你忘记了,但是这十年来,我从来没有忘过。”辰又说:“那天在黑屋里,你说等你长大了,想当个演员,我说我要当个小神仙。”
明霄只觉头被针扎了一下,清晰的痛感中,隐约听到了时光尽头传来的稚嫩声音。
——那我,要当个小神仙!
“那《眼见》的作者……”明霄讶异道:“那个小神仙……”
“是我。”辰又深吸一口气,“《眼见》是我为你写的小说。”
明霄在短暂的失语后挪到床边,赤脚踩在地上,无措地来回踱步。
辰又连忙下床,“霄哥,你别光着脚,容易着凉。”
明霄置若罔闻,情绪渐渐失控:“下雨那天,你跟我说,你和季先生的关系不像外界传的那样,你的家人与顾家的长辈有渊源,顾家才帮你。”
辰又别开眼,不敢与明霄对视。
“你到底是什么身份?一个总裁助理,有什么资本捧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艺人?”明霄语速极快,甚至带上几分刻薄,“一个总裁助理,凭什么给艺人当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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