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犁,扎紧鞋带裤腿,拾了根粗细均匀的树枝当路杖,迈步往林中走去。
并不是所有砍伐过后的森林都有人力和资金补种树苗。这片林子就长满了肆虐横生的野灌木。虽然走得费劲些,好在灌木高度有限,不必担心大型野兽藏匿其间。方思慎仔细分辨方位,向记忆中的伐木队驻地前进。年后一直没有下大雪,但先前的积雪依然厚过膝盖。因为心情激动,加上熟悉的环境引发许多回忆,倒不以为苦,反以为乐。
前方一丛草木明显低矮些,方思慎心中忍不住欢呼一声:到了。因为曾经长期驻扎帐篷,加上生火烧炉子,这块地上的植物长得比其他区域更加矮小稀疏。四面张望,心不由得一点点沉下来。听老于头的意思,这里应该还有帐篷才对,为什么空荡荡毫无人烟?
忽然两声犬吠,方思慎吓了一跳,立刻循声找过去。一只大狗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灌木丛中,灰黑相间的毛色,又精神又漂亮。
“你……是连叔的狗?”
“汪!汪!”那狗又叫了几声。方思慎试着靠过去,大狗却猛地转身跑了,腾挪纵跃,倏忽远去。
“哎!你别跑!别跑啊!”
林间雪地,人哪里跑得过狗。方思慎知道线索就在这狗身上,咬紧牙关拼了命地追,也不知追出多远,眼看那灰黑相间的影子消失在树丛后,脚下一个趔趄,扑倒在雪里,喘得胸口发痛。
“说!你是谁?干什么的?”低沉的嗓音在前方响起。
方思慎缓缓抬头,一个人端着猎枪指着自己,身形魁梧,面容沧桑,一把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掩不住犀利的目光。
笑得眼泪都下来了:“连叔,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是阿致,老何家的阿致,你还记得不?”
入夜,连富海的小帐篷里,方思慎坐在火炉前烘烤鞋子衣服。“啊啾!”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叔给你整点姜汤,要不肯定感冒。”连富海说着,不知从哪里摸出块干姜,直接对着水壶削进去煮。
帐篷一边堆着许多树桩子,凳子、桌子、砧板、柴禾……都是它们。另一边码着土豆、粉条、挂面……顶上还挂了几只风干的兔子。方思慎坐的是整块羊皮缝的大袍子,既当衣服又当床。
“连叔,你这里还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哈哈,可不是,冬暖夏凉,吃穿不愁!让我就这么在林子里住一辈子,也没啥不好。”
叔侄二人已经交流过许多近况,方思慎看连富海故作豁达,重新涌起满腹辛酸愤慨,无从发泄。
“连叔,跟我回京城吧。”
“算了。他们扣了我的户籍卡、身份证,出了林子,就是寸步难行。只要在这林子里,叔就是老大,谁也不怕。你这份心意叔领了,明儿一早,你就回去吧。”
“连叔……”
“没想到这辈子还能见到你,知道你过得好,叔也就安心了。如今我也看开了。胳膊拧不过大腿,螳螂挡不住板车。民不与官斗,人不与天斗,斗了就是自寻死路。活一天赚一天吧。”
“我回去想办法,再来接你。”
“你这孩子,别说傻话。”连富海摆摆手,浑不在意。
方思慎沉默。他知道,自己其实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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