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一想到自己在小修面前如此屈辱狼狈,阿彻顿时想死的心都有了。
被架上车,大金毛挣扎着翻身起来,黑鼻子贴着后车窗,不甘又不舍地望着靠在FIAT车旁,正从胖男人手中接过水来的女摄影师。
车子慢慢开远,眼前又浮现出多年前那个从车窗探出头来朝他声嘶力竭地大喊的小修。
你让我来庚林市找你,我真的来了。阿彻一眨不眨地望着女摄影师越来越远的身影,喉咙里发出急促的呜咽声,可恶!快点想起我!快想起我来啊!!
“妈呀这狗在干什么,疯了吗?!”两名助手看着一个劲用身子撞得车壁砰砰直响的大金毛,都吓坏了,金毛狗的眼睛湿漉漉,还红红的。
然而脑海中疯狂构想的小修忽然想起他,丢下水杯朝他狂奔而来的狗血剧情并没有发生。车子在山道上拐了个弯,小修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了。
卷毛大狗终于安静下来,发出呜嘤一声,大黑鼻子在窗玻璃上喷出好大一块水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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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突突突开下山,助手一问:“真要扔悬崖啊?”
“怎么可能?上次拍外景也有只猫咪捣乱,老大让我扔下悬崖,我扔了,结果回头被一顿臭骂。”助手二无奈地道。
两名助手最终把大金毛扔到山脚下一条小阴沟里就开车走了。重获自由的阿彻怎么可能放过这个机会!金毛猎犬后腿蹬前腿刨,爬出恶臭的阴沟,甩去一身腐叶和泥巴,勇敢地追着车子远去的方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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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上阿彻想了很多,十六年真的太漫长了,别说小修已经长变了样,他自己也早长成了大金毛,这种情况下小修不认得他并不奇怪。他需要一个机会,让小修想起来。变成狗的时候没法和小修说话交流,唯一的办法,只有变成人,再旁敲侧击地让小修回忆起灵犬镇的事。
——咦,这位小姐你看上去好面熟啊,你老家是不是在灵犬镇?
——对啊你怎么知道?
——我小时候也住灵犬镇,你是不是经常带着一只小狗,那狗的毛跟我头发一样是卷的?
——没错!那是我的酱油!你头发跟它真的还蛮像的,可是妈没准我养它……
——别难过,说不定你们还能相遇,只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的酱油应该已经长成卷、毛、大、金、毛了吧!
——天哪!难道就是今天的……
然后自己就可以以帅气矫健的大金毛的身份完美地出现在小修面前,HAPPYENDING!
不过当务之急是要找个地方人化。车子把他甩得有点偏僻,阿彻找了大半天才找回那个小旅馆,运气好的是摄影组的车居然也在那里,大概因为中途下起了雨,不得不暂停拍摄。
阿彻记得女摄影师的房门号,不过现在最首要的是溜进哪个房里泡个热水澡。
“什么?去逛庙会?她是来工作的还是来旅游的?!”
这暴躁的声音……不是那个墨镜男吗?阿彻躲在楼梯角,循声探头望去,墨镜男一手握着手机一手插着腰站在走廊,虽然只是个背影,但那傲人的身高和长腿,一看就是方才的恶棍老大。
“我现在回房间睡个觉,最好我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逛完庙会回来了!”
阿彻被那凶残的戳手机的动作给吓到了,这臭脾气,上辈子准是杀人放火作奸犯科这辈子才倒霉做了你的手机。哎等等,他背后那间房的房门是开着的?
阿彻趁对方又打了几个电话的功夫顺利溜进房间的洗手间里,打算等恶棍老大睡觉了就放热水泡个澡。躲在洗手间的浴缸里,听见恶棍老大走进房来,关了门,似乎是脱了外套,而后直接朝洗手间走来。
不会吧,要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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