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东西没变。她还是喜欢穿毛衣,二十六七的人了仍然穿得像个学生。她等人的时候还是喜欢边等边数地上的砖格。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这次她等的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匆匆地走过人行道,默笙旁边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胖乎乎的老外,笑眯眯地在说什么。以琛放缓脚步,徐徐地走近,隐约听到那个老外说:“……yourspokenEnglishisperfect.”
“Thanks,Ihavebeenthereforsevenyears.”
很流畅的英文完全不需思索地从她口中吐出,像母语般自然,以琛插在衣袋里的手不自觉地一握。
恰好她一偏头看见他,朝他笑了一笑,对那个老外说:“Myhusbandiscoming,maybeheknowshowtogothere.”
又问他:“以琛,你知道XX路怎么走吗?”
他点头,直接告诉那个老外,胖胖的老外连声谢谢地走了。
只剩下他们两个,默笙突然讷讷,对着他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是以琛开口:“你的钥匙呢?”
“呃……大概掉了。”她不自在地低头,不看他的眼睛,“不然……就是早上没有带出来。”
以琛敏锐的目光打量着她不自然的表情,心里缓缓升起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他若看不出她的心虚真枉费他在司法界混了,赵小姐以后若犯了罪最好保持沉默,不然肯定三言两语就原形毕露。
“走吧。”他突然迈开步子走在前面,抑制那种在心底暗暗漾开的心情,那因为她小小的心思,因为她那句“Myhusband”而荡起的涟漪。
“去哪里?”默笙追在他身后问,那里不是回他家,唔,他们家的方向啊。
“吃饭。”
吃饭?默笙连走带跑地赶着他过快的脚步:“……我们回去吃好不好?先去超市买菜,现在还不晚。”
她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又是为了谁?
以琛一涩,声音猛地低了十度:“不用。”
不用就不用,可是……能不能不要走这么快。
“以琛,慢点。”默笙微微气喘地说,手很自然地拉住他的衣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动作是多么的亲密。
以琛却是心突地一跳,一低头,就看见她白皙的手指扣在他铁灰色的西装袖子上。
没有说什么,放慢了脚步。
七拐八拐地进了一个小巷子,走进一个很普通的小饭馆。默笙好奇地打量着小店的四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过话说回来,往往越不起眼的地方越容易出现美味,以琛会老远的带她来,肯定是不错的。
老板热情地迎上来招呼:“何先生,好久没来了。”
默笙惊讶极了,他居然是一口Y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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