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理清自己的思绪。
首先他进入了那扇所谓的穿越之门,然后他被一个白色的小光球砸中,接着他就进入了现在的这具身体。而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字叫做乔治威翰,一个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小混混,还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小混混。
杨逸翻个身,趴在床上,开始仔细的翻阅这个乔治威翰的记忆。乔治威翰,今年刚满二十岁,父亲原是一个叫做彭伯里庄园里的管家,但是在他十五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他没有母亲,因此现在是个孤儿。
彭伯里庄园的老主人也在三年前去世了,现在的主人是费茨威廉达西,一个傲慢的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而这个大少爷是乔治威翰的童年玩伴,这简直是天与地的差异,一个是佣人的孩子,为了生活不得不讨好所有人,吃的穿的却差的很。一个是大地主的儿子,父亲有着很多的土地和金钱,从小生活优越,想要得到的就会得到。
很显然这个乔治威翰从一开始就羡慕妒忌恨着这个达西少爷,所以在对方和他一样死了父亲的时候几乎是欢呼雀跃,也因此开始恢复了本性,一个因为没有受过教育又缺少关心的倒处学坏的小屁孩。
一年前乔治威翰开始沉迷于赌博,也因此把他那个管家父亲的遗产全都花光光了,为了还债他不得不去求达西少爷给他一份差事,就是达西老爷以前在被他哄的高兴的时候许下的当地教区的教士职位。不过显然由于这不过只是一个口头约定,所以他并不能理直气壮的去要求,而他那时的表现也注定了达西少爷不会乐意把这个很好的职位给他。
最后乔治威翰为了避免因为欠债而被人砍死,只好想了一个十分之糟糕的主意,就是拐带达西少爷的妹妹乔治安娜达西,然后私奔。这个小姑娘当时只有十五岁,老天,估计才刚刚开始发育。没什么知识的乔治威翰认为自己只要和乔治安娜小姐结了婚就可以得到乔治安娜小姐的嫁妆,可是他完全没有想过那位达西少爷很快就找到了他们,于是乔治威翰狼狈的被赶走了,当然达西少爷还算有些脑子,那就是给了乔治威翰一笔钱帮他还清了债务,这完全属于封口费,至于乔治威翰身上有没有钱,会不会饿死可不在那位少爷的思考范围之内。
这一切的结果就是,乔治威翰完全的堕落了,偷、抢、骗,为了钱什么都会去做,还好他有着一副完全符合时下审美的好像貌,这让他的日子好过了很多。今天乔治威翰和几个朋友在赌场里发了一笔小财,所以就去了酒馆大喝了一场,又每个人找了一个下等□打算好好的享受一番。
杨逸突然觉得自己十分的庆幸,因为他通过这些记忆,几乎可以确定自己来到了傲慢与偏见的故事里了,而他完全知道接下来的剧情,那么就可以很好的去计划未来的生活,当然他也觉得很悲催,因为他穿谁不好,却穿到了这本书里可以说是唯一的一个负面角色上去,而且这个角色的未来可以说是糟糕透顶的,杀死杨逸他也不会去娶那个没文化没品味没钱的莉迪亚班纳特小姐。
想到钱,杨逸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哈哈,他有一亿呢,一亿啊,虽然按照价值换算来说绝对是没有一亿英镑的,但是在这个一万英镑就是超级富翁的年代,他一定是发了!
杨逸乐呵的开始团团转,一边从地上捡起自己的外套穿上,然后坐着把皮鞋穿好。
“亲爱的你要走了吗?”女人之前一直安静的趴在桌子上看着杨逸,现在看到杨逸穿衣服马上问道,要是杨逸走了,她就必需再去接客了,后半夜的客人她可没有选择,都是被选剩下的。
杨逸看着女人透着委屈的脸,他也知道做下等□的辛苦,反正他也没有真的和这个女人发生*关系,所以看着心情还是不错的。杨逸从外套口袋里大方的掏出一张揉烂的五英镑纸币放在桌上,然后拍拍衣服开门离开。
女人看着关上的门心里十分的高兴,五英镑可不是个小数目,有时候就算她陪男人睡了一晚上也未必有一两英镑可以拿,今天什么都没做就有了五英镑,实在是太好了,要知道五英镑在十九世纪可是可以买很多东西的。
杨逸走在建筑陈旧的街道上,这里都是昨晚上生意的,所以倒处都点着火把,十分的亮堂,杨逸开心的快步走着,一边不停的摸着自己的左手腕,但上面有一只看不见的手镯,而那个镯子里现在是一堆英镑,足足五十万英镑。
杨逸按着乔治威翰的记忆来到了一个破败的小旅馆,这是他和那两个狐朋狗友最近住的地方。杨逸推门走了进去,酒馆里住的都是一些流氓地痞什么的,现在还有好多坐在大厅里喝着酒聊天,看到杨逸进来都露出了不善的笑容。杨逸可不怕他们,因为他现在也不是好人,所以弯了弯嘴角就露出了一个带着邪气的笑,一看也不是什么好人。
杨逸到了柜台问老板拿了他们几个住的房间要是,然后匆匆的跑上了那个吱吱呀呀看起来随时要倒的狭窄楼梯。说实在的这里的条件真的很差,一个□米的走廊里只点着两个油灯,暗的几乎看不见路。杨逸摸索着走到房间门口,然后开了那个生锈的锁。
“咔喳。”门开了,房间里一股的霉味和臭袜子的味道,杨逸皱着眉头走了进去,他知道那两个同伴应该还在滚床单,所以就趁机过来把自己的行李拿走,他可不会再和这些人一起待着。
其实杨逸也没什么好拿的,不过是几件看得过去的衣服,还有一条乔治威翰的母亲留给他的银项链。说来乔治威翰其实本性病不坏,只是缺乏正确的教导和足够的关爱,就像是这条项链,就算是在乔治威翰饿的几顿没吃的时候,他也没有动过一丝要卖掉它的心思。
杨逸走到大床前,蹲下身取出床下属于他的箱子,打开看了看里面的夹层,见那条项链还好好的待在里面,才安心的把箱子关上,一动左手腕,箱子就进了杨逸的镯子里。看着消失的箱子,杨逸笑了笑,然后又迅速的离开,现在已经很晚了,他必需去找一个好点的旅馆住下,然后吃些好的食物,再好好的睡上一觉,然后马上离开这个小镇子。
☆、3傲慢与偏见(二)
杨逸最后找到了一家看上去不错的旅馆,虽然家具装潢很陈旧,但是至少它很干净,住在里面的人看上去也都是普通人,没有什么有钱的也没有很糟糕的。杨逸在女仆的带领下看了一下房间,觉得床铺还算干净,所以给了女仆三个先令的小费,然后让她帮忙准备一些热的洗澡水和食物。
女仆刚开始看到杨逸乱糟糟的衣服接待的时候并不是很情愿,但是得到杨逸的小费之后就马上高兴的对杨逸说道:“先生请放心,我一定会马上帮先生准备好的。”然后便弯着腰快速的走了出去。要知道这个时代人均的年收入也就二十英镑左右,而一英镑等于十二个先令,而女仆一个月的收入却不到十先令,因此杨逸给的这三个先令对她来说真的是很大的一笔收入了。
杨逸现在钱很多,所以也不在乎这几个小钱,反正能让他过的好点他还是乐意给的。其实以杨逸现在的身价来说完全可以买座城堡了,不过一个小混混突然那么有钱必然会遭到别人的注意,因此杨逸连更好一点的旅馆都不敢住,毕竟这可是封建社会,权势十分的重要,要是凭空出现一个有钱无权的人,估计这个人一定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再者其实杨逸真的过惯了普通人的日子,上辈子就算他后妈风光无限那会儿,他们家也只是住在普通的小别墅里,而他也顶多穿几件二三流牌子的衣服,所以现在要真让他住在装修的豪华万分的旅店里,他一定会受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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