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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随便地用手拨了两下头发。

“真好,我都留不了那么长的头发。”连恰欣赏道。

“?”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头发长到肩胛骨那个位置,就很难再长长了。”

原来如比——蓝森这样在心里说,没意识到他跟着连恰用了变式体。

“说起来,我能问问吗,为什么会留这么长的头发?”

蓝森梳头发的手顿了顿,微微蹙起眉头,一脸纠结着什么的表情,不过他没有纠结太久,很快把头发放开,披着一头长发开始给连恰写字。

[说来话长,长话短说。]

“嗯嗯,简单写就好,我会努力还原事件真相的!”

蓝森笑了一下,在纸上打了个勾。

[刚上大学我是短发,大学理发店很差,不敢去,头发长得很快。]

连恰深有同感:“是这样,我们学校理发店也不怎么好,好多人都抱怨说理发师下手太狠了,所以我现在也不敢去剪头发。”

[我本来想放假回家剪头发,可后来发现长发比短发要好看,就决定留着了。]

“嗯……嗯?!”

“?”

“不……这是个好理由,真的,本来就该是这样的理由!”换发型的初衷,多半都是为了让自己更好看,只不过第一次听见男性这么直接地说出口,连恰还是觉得挺新鲜的。

她想象了一会儿蓝森短发的样子,发现想象不出来,蓝森说得完全没错——他就是适合长发,好像天生就应该是长发一样。

蓝森把头发梳起来,摘下围裙,放下挽起的衣服袖子,这让连恰敏锐地注意到了什么:“蓝森先生,要回家了吗?”

“我去买菜。”蓝森发现他很高兴自己能用说话而非写字和连恰交流,这才像是某种真正的呼应。

“哦,哦……”连恰应了一声,觉得自己有点舍不得走。

但蓝森是店主,他要离开了,她没道理继续在这待着,何况蓝森不在的话,她待在这也很无聊。

和蓝森说话的时候,和许芸芸的感觉有点不一样——虽然都是她的朋友,大概是唯二的朋友——非要比较的话,和许芸芸说话更亲密,和蓝森说话更自由,或许这就是男女差异。

她磨磨蹭蹭地站起身,磨磨蹭蹭地穿外套,磨磨蹭蹭地整理包,脑子里飞快地想着趁这点时间还要不要聊点什么。

“你来吗?”蓝森忽然这么问。

“来!”连恰条件反射地回答,然后才发现情况不太对,“……来什么?”

蓝森把一件长风衣展开一甩,从后面披在肩上,就着这个超人装扮给连恰写了两个字:[买菜。]

然后他才把风衣穿上,系好腰带,理了理衣领,询问地看着连恰。

“……”连恰呆了几秒钟,“买!”

蓝森点了一下头。

“……我可以去买点圆白菜什么的,偷偷放在宿舍里煮了吃,宿舍里有个电磁炉和锅!圆白菜煮了和乌冬面拌一起,再加点酱油之类的就很好吃,有时候懒得出去吃饭我和芸芸就会这么吃……”

说着说着,连恰自己也觉得,突如其来跟着去买菜的行为很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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