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森把蛋糕很小心地放进盒子里,封好了,系上红色丝带,打了漂亮的双蝴蝶结,顺便把一张叮嘱及时冷藏快速吃光的卡片别在盒子上。
“反正你看,我马上就要有女朋友了。”乔宇飞嘿嘿笑起来,“成了也有你一份功!”
蓝森摇了摇头——他打从心底觉得这和自己没关系。
那是乔宇飞和连恰的事,不管成功还是失败,他只是负责做蛋糕的那个人。
换句话说,如果真的喜欢,有没有蛋糕都无所谓,而如果确实不喜欢,那有没有蛋糕就更无所谓了。
就像奶奶和他悄悄说,她就是喜欢看爷爷那一脸紧张的样子。
——那么,连恰喜欢乔宇飞吗?
意识到困扰了自己一上午的问题核心是这个,蓝森对思绪的清晰感到满意。他确实不知道连恰喜不喜欢乔宇飞,不过很快他就会知道了。
然后,等这个困惑解开了,心里那种古怪的感觉应该自然而然就消失了。
多余而又不知所源的好奇心总是挺磨人的。
第十四章(上)
“今天晚上是新生循环赛的决赛。”连恰一边说,一边把耳旁一缕没拢起来的头发别到耳后去,“因为是决赛,而且对手是校队的新生,所以才给了最好的场地,观众也才会那么多。”
说到最后,有点不好意思地抿着嘴笑笑:“我们算是沾校队的光啦。”
蓝森本来盯着那缕一晃一晃的头发看,突然被别好了,他心里还有点遗憾。
他没办法回答连恰,但连恰也不介意这个,只是一边带着他往学校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唠叨着。
“规定打比赛必须穿正装,我倒是觉得还满有气氛的,就是西装裙走路有点不方便,高跟鞋也是,我买了跟最矮的那种。”
“……”蓝森觉得自己有点不习惯这样正装的连恰,尤其是她还踩着高跟鞋,头发也梳了起来,这让她看起来几乎像是一个“大人”。
如果忽略不计那双属于孩子的眼睛。
“我第一次打比赛之前可紧张了。”连恰前后摆着胳膊,使劲儿地往上仰头,蓝森觉得她可能是颈椎疼,“太紧张了,整个胃都缩成一团,想着对方肯定会把我打得一塌糊涂……结果其实没有那么恐怖,我把他们打得一塌糊涂了,嘿嘿。”
蓝森忍不住笑了一下,他觉得他能想象那个场景,又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来。
“说起来,蓝森先生,你这样真的很像学生啊。”连恰把他从头看到脚,十分肯定地点点头,“只要不是特别盯着你看,绝对看不出来的。”
蓝森摘了围裙,换了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运动鞋,上半身套了一件深灰色的连帽卫衣,帽子被他拉起来戴着遮住头发,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视线一扫,这就是个看起来有点颓废文气的大学生,没办法和蓝色森林散发着高岭之花气息的老板联系在一起。
因为在走路,写字变得不方便,蓝森思量了一会儿,惜字如金地回答:“我以前穿这个。”
幸好,连恰的思维跟得上:“是说你大学的时候穿这个吗?”
蓝森点头——只是他那时候不戴眼镜,也很少把帽子戴起来,帽子的作用只是在他去洗手间时,别让他因为长发把人吓一跳而已。甚至他大学的时候很少扎头发,都是梳顺了之后就那么披着,毕业以后因为常常在厨房里,觉得长发不方便,这才开始用辫绳和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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