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判官算错了日子,我命不当绝,便将我放了回来。”
那人放下包裹,对我一拱手,啧啧称奇:“王爷果然吉人天相。”
他一声“王爷”出口,我恍惚了一下,这才想起来谢樨与我前世不同,是个实打实的官二(口口)代。
不过我前世靠我爹的钱发达,这一世靠我爹的权发达,本质上的区别也不大。我适应了这身份差异之后,便问他道:“你是何人?为何在此处?”
在他发问之前,我又慢悠悠地补了一句:“哦,这黑白无常将我送回来一事,有些副作用。本王似乎失却了一些记忆。”
那人看向我的眼神中又多出了些敬佩:“传奇,果然传奇,但是王爷,您此前多半不认得小人,小人是您的收尸大队中的一员,只负责将您的府邸造成灵堂,等头七过了将您送葬的。”
“哦?”
我在心里琢磨了一下,又问了那人一些问题。原来我谢樨是当朝皇帝的大伯的侄女的舅家的堂兄,手握重权,只可惜家丁零落,死前也无一个贴心人陪在身边。
至于为什么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也能捞个王爷做,实在是当朝天子的子女亲戚们都一个接一个地死光了,我听那叫王二的收尸伙计说,按照这个势头,以后宫里打着灯笼都找不出一个皇子来,这朝代怕是要断在这里。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也难怪谢樨这个王爷快死的消息没惊动皇宫里的人,我估计是皇帝本人奔丧奔厌烦了,他麻木了。
我听了没有在意,只问王二:“收我的尸,你们能得多少钱?”
王二道:“一共千两整银,分到小人手里,大约有百贯钱。”
我对自己的身价还算满意:“那这样,既然我活了,这生意便做不成,我给你一个新的差事,做我府中管事可好?”
王二兴奋地搓了搓手,两眼放光:“自然好,自然好。王爷,您有何吩咐,尽管与小人说来。”
我道:“你先找几个人,把这儿的白布灵幡什么的都撤了。”
王二点头如鸡啄米:“那是自然,这样住着总不好。”
我再道:“撤了之后你也不用打点,我要搬个家,就搬去城西一处空置的府中,我已经与原主人商量好了。另外,我既然失忆,诸事都不太记得,现下只模模糊糊记得一个名字,要向你打听打听。”
我回忆着玉兔挑的那个名字,询问道:“明无意,我们这儿一处杏林明门的孩子,你可听说过?”
王二摸摸头,笑了:“王爷,您记得的不会是哪个前世的相好罢,我王二打小在京城混,那些名门大户都听说过,可没有一处姓明的行医人家。”
我愣了:“没有?”
“咳,王爷,明这个姓在京都已经是少有了,若是有,我哪会不记得呢?”王二还是一脸恭敬的笑意。
我想了想,支使他走了。
我有点发愁。
这换一回身体的事情,我不会把那只蠢兔子弄丢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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