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不好意思,一时情绪使然,兴奋过头了。
我摸一把嘴边的口水,继续正襟危坐。
哈姆雷特告诉我们:土鳖,ornot土鳖,thatisthequestion.(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坷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
阮小弟选择了毁灭,只是上天好生之德,将他的命运转交到我的手上,既然你在绝望之时选择了我,我就会替你好好的活下去,活得风风光光的,让那些害你的恨你的人通通眼红到死。
我决定我穿越而来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先找出阮疏桐的仇人是谁。我右手握拳,伸直,高高举过头顶,身穿蓝色紧身衣,外套红色内裤,脚蹬红色长筒靴,胸前大大的三角形“S”标识熠熠生辉,身后披着红色披风,于万里高空飞翔。啊,我来了,我披着红霞来了,我来拯救你了。
“少爷?”
“咳,那啥。秋兰,我是因为什么自杀?”
秋兰咬了咬唇,再一抬头,眼里隐约有泪:“少爷,如今你既什么都不记得了,就只当自己重活了一回,那些记忆想不起来也罢,又何必徒增悲苦?”
听听,古人就是厉害,一个下人也有如此见地。不过秋兰小妹妹,现在站在你面前的不是你17岁不谙世事的阮家少爷,天天笑得一脸傻X哼唱“十七岁那年的雨季”。现在是你大哥我谢与时。我活到28岁,在你们这个时代,结婚早的话都可以做你爹了。我深知社会黑暗,职场水深,在这个浑浊的世界我混到现在的小一把手,凭的就是市侩冷血与二皮脸。若是没有两把刷子早就被人拍死在沙滩上了。所以,你大可不必为我担心。
不过小丫头年纪虽小,却是个有主见的,她要是不说,估计我也逼不得她。反正日子还长,我既然已经来了,也就没指望还能回去,慢慢的什么事都能弄清楚,不急。
我起身往屋里走去。额头的伤口有点痒,脖子上的刀伤今天也可以拆了。最近包的挺严实快成木乃伊,我还没好好看看这阮疏桐到底长成什么样子。
绷带拆除,我吩咐秋兰:“镜子。”
捧着花镜,上下左右全方位打量。
这皮肤,这眉眼,这嘴唇,还有这如瀑黑发......
平静的放下镜子,深吸一口气,实在是是太恶俗了。
又过了几天,身子已经养好了,我成日的坐在府里无聊。
阮疏桐的身子确实不怎么样,我稍微运动一下就喘的厉害。那一日,我命人给我绑了两个二十斤左右的沙包,拿在手里锻炼肱二头肌。没想到,第二天胳膊就抬不起来了,连饭都是秋兰喂着吃的。我不死心的又开始练习俯卧撑,扭伤了筋骨,一连三天在床上cos高位截瘫。再后来,我又试了慢跑,仰卧起坐跳高跳远等,最终都是动一日,须得趟好几天才能恢复,只好作罢。
唉,曾经高挑挺拔的身材如今是不奢望了,只盼着我成天介的在府里养膘,能改改阮小弟这白斩鸡似的小身子骨。
我穿越了一个月以后,府里终于见着了一个生面孔,看排场还是一个大人物。但是秋兰对大领导的态度相当不友好,敷衍的行了个礼,道:“王爷。”
王爷?传说中封建权利漩涡中心的人物?咦?阮疏桐还与这样的大领导交好,没想到啊。
秋兰这小丫头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冷冷的说:“王爷,我家少爷身子不适,恐怕不方便见客,王爷还请回吧。”
“噗~~~~”我在里间喝茶,听见这话一口茶水喷了身边的小贵满身。秋兰,那啥,我知你忠心护主,不过,你这句话歧义太重,阮疏桐是少爷,不是馆子里的相公啊,你是丫鬟,不是老鸨啊。
“如此,本王就先行告辞,来日再来拜访。”王爷优雅的转过身走了,不愧是帝王家的人,连转个身的动作都这么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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