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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他身后的青年躬身,“太师傅,大师伯。”

“进来吧。”仲彦秋点点头,小孩子就立刻迈开小短腿费力地爬过书房高高的门槛,然后直直的扑了上来,“太师傅!”

青年则是走到苏梦枕身边,苏梦枕随手从桌上抽了本书翻开,考校了几句。

这两个是包拯和巫行云的儿子,大一些的是长子包繶,小一些的是次子包綬。

巫行云生长子的时候多少伤了身体,因此等了好些年才又有了包綬。

包拯颇为庆幸两个孩子都没遗传到自己的肤色和身材,一个个像足了巫行云的眉眼,小的时候是粉雕玉琢楚楚可爱穿女装也毫无违和感的白玉团子,长大了些也是玉树临风的君子谦谦。

单他的大儿子包繶,今年才二十出头,就已经是名满开封府的美男子,会试皇帝钦点的探花郎,走出去说是掷果盈车也不为过。

说实话,当时琼林宴的时候包拯跟他儿子站在一起,明晃晃的对比叫不知道多少大臣卒不忍视。

虽说包拯对自己的肤色和身材都没什么不满,但是他也知道,这年头他这一款阳刚肃穆的外貌不怎么吃香,想找个和自家夫人一样审美异于常人的还是很困难的。

特别是在李秋水当街打晕了狄青拖进宫去求赐婚之后。

巫行云这个审美,果然还是独一无二的。

第五十四章

说实话,逍遥派众人对于李秋水会看上狄青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狄青生得俊俏,面如好女,即便面上刺了字也丝毫不损他的俊秀,偏又带着几分沙场下来的凛冽肃杀,半分不显柔弱女气,可以说正正好好戳在了李秋水最喜欢的那个点上。

至于其余什么狄青身无长物家底贫薄,什么常驻边疆少回京城之类让别的世家小姐望而却步的缺点李秋水可是半点都不在乎。

脸好看就行,李秋水的小金库丰厚的很,养个男人绰绰有余。

大宋可不是千百年后成婚还要讲究个两情相悦的时代,李秋水把人打晕了带进宫找皇帝一说,男未婚女未嫁,皇帝两边看看觉得不错,狄青醒了问问也没什么意见——狄青对成亲本来就没什么看法,只不过他人生中九成以上的时间都消耗在了战场上,他又没有女性长辈帮着张罗,也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那前些年传得甚嚣尘上的他和西夏公主之说纯粹就是被西夏放出来扰乱军心的,那西夏公主他总共就远远见过一面,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成家立业,既是皇帝赐下的婚事,总不会害他的。

不久之后,李秋水就带着十里红妆风风光光嫁给了狄青,婚后跟着对方去了北疆,倒不是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之类的,而是开在北疆的榷场她准备参一股,可不得亲自实地考察一番。

婚后第三年仲彦秋就把象征逍遥派掌门地位的令牌交给了李秋水,他本身是打算用当年天机子留下的那枚八宝指环,但是想了想还是自己又刻了一块令牌,将那枚指环戴在了手上。

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枚指环还是在自己身边放着比较好,这种超脱世俗的宝物总会带着些棘手的小麻烦,他倒是无所谓,他这几个徒弟可脆弱得很。

逍遥派的掌门交接没有什么仪式,也没有什么预兆,就是去北疆看望李秋水新出生的小儿子的时候顺手就送了出去,就跟隔壁村子谁家生了孩子随手送两个红鸡蛋过去一样。

这时候巫行云还在开封抄着鸡毛掸子上蹿下跳地教训皮得上房揭瓦的长子包繶,次子还要有十几年才能揣进肚子里,有妻有子万事足的包拯在书房里嘲笑单身至今的公孙策,无崖子跟庞统较着劲在东南沿海改良战船,一个两个逍遥弟子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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