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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者无罪,他就不信官府有脸为了这么个公门败类来找他的麻烦。

趟子手老赵跟着常漫天走镖几十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什么官装匪之类的事情,几十年前可算不得罕见,常漫天一开口他就立刻跟着附和道:“扬我镇远声威!”

几个镖师把尸体拖到路边免得挡路,没有人去关注那具尸体的真正身份是谁,知道的越少才能活得越久,老赵呼喝一声,镖队又重新开始启程,常漫天继续絮叨着五羊城里的苍蝇馆子,镖师也好伙计也罢皆是神色如常——大家都不是第一次押镖的新人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一路上为了这八十万两纹银送命的人还少吗,死了个劫镖的何须大惊小怪。

仲彦秋回头“看”了一眼那趴在路边的尸体,浅淡的灵魂从肉体里飘出来,不同于伪装出的魁梧粗犷,那个男人应当是个年轻且极富魅力的青年,走马章台千金散尽,任谁都想不到他会带上大胡子穿着大棉袄,坐在路中间一针一线地同刺绣较劲。

没有了肉体的阻隔,灵魂之中能获取到更多的消息,仲彦秋并不喜欢窥探别人的隐私,虽然他的能力让他不可避免地会知道许多自己并不想知道的事情。

他闭了闭眼,移开视线,大脑自动把那些无关紧要的消息丢进了犄角旮旯里再不见天日。

谁知道这个男人是谁呢,不过是个拦路的小贼罢了。

镇远镖局押着一批红货南下并不是什么太大的秘密,即便不知道这批货究竟是什么,只看押镖的是已经不管事好几年的副总镖头常漫天,傻子也知道这必然是价值不菲的宝物。

仲彦秋同镖队一道走到五羊城,除了那大胡子的男人外也遇上过好些回劫镖的,自恃武功高强单枪匹马的有,配合无间团伙作案的也有,但一来常漫天跑了这么多年镖可不是吃素的,二来仲彦秋虽然不会主动出手帮忙,可被卷进去了也不会坐以待毙,因而这一路倒也算是安安稳稳地走了下来。

五羊城可以算整个东南最为繁华的地方了,作为南王的封地——虽然南王不怎么得皇帝的重用——但凡国家有点什么政策上的优惠,还不都是五羊城优先。

木棉花开得正好,染红了大半座城。

常漫天一路上自认为得了仲先生不少关照,别的不说单是前些日子撞上的那个大胡子男人,别看仲彦秋杀得轻描淡写,实际上他很清楚自己这镖队就算是一块上也打不过人家,到时候别说保住镖了,能保住命都不错。

——前些日子华玉轩遭了贼的消息已经在整个东南传开了,据说那贼人大热天穿一身紫缎棉袄,满脸络腮胡,在华玉轩的珍宝阁里绣一块黑牡丹绣帕,华一帆这位华玉轩的主人昔年以一支白玉判官笔闻名,手下葬了不知多少觊觎华玉轩珍宝的宵小之徒,偏偏这次阴沟里翻船,那大胡子男人一根绣花针出手如电,刺瞎了华一帆的双眼。

华玉轩七十卷价值连城的字画遭窃,外搭华一帆的一双招子,唯一的线索就只有那一块绣着黑牡丹的帕子,被发现时盖在昏迷不醒的华一帆脸上。

华一帆的功夫,还在常漫天之上。

常漫天承仲彦秋的情,知晓对方不乐意出什么风头,因此特意警告了手下的镖师伙计,令其发誓将路上遇到那绣花匪徒之事烂在肚子里不要声张,到了五羊城也不急着走,给仲彦秋寻了可靠且通官话的本地人做向导,又在文园设宴款待了一场,第三天才离开五羊城往更南边的港口去。

常漫天给仲彦秋安排的向导是个看起来很精干老实的小伙子,姓严,常漫天叫他六子,肤色微黑长得无甚特色,只一双眼睛湛然有神,穿一身酱色短打,袖子撸到手肘露出结实的小臂,看着同那些街上寻活计的闲汉没什么区别。

但也只是看上去。

“雀字门?”仲彦秋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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