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书生姓何名师参,字子萧,其书斋建于苕溪之东,门临旷野,院近清溪,实乃文人雅士爱去之处。
这日,薄暮偶出,夕阳西坠,晚霞如棉,孤雁一行而过,留下哀哀长鸣,为这秋色增添几分悲意。
有一童子拿着扫帚,悠悠地扫着院落之中的枯枝落叶,他年方十五,长得唇红齿白,面若好女,笑起来更是玉雪可爱。童子身着天蓝色短襦,映衬着他的小脸莹白如雪,美如冠玉。同色腰带将他的腰身掐的细细的,让坐在外面品酒的何子萧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伸手摩挲了一下自己的嘴。
何子萧素有断袖之癖,时常游走于花街柳巷,是狎玩妖童的娼家常客,最爱的便是那些容貌艳丽,身段妖娆的小倌。
只是花坊小倌大多浓妆艳抹,脂粉气十足,每每去之,都让他不甚满意,便只是喝喝花酒,亲亲小嘴,若是遇上心仪的,便也宿上几日,温香软玉在怀,人生岂不乐哉!
月前,何子萧从花坊出来,想起自己的书斋需要人打理,便去人牙子那准备买个小童回来,处理杂事。
他一眼就相中了那个样貌精致,看上去稚嫩可口的小小少年。
现在想来,何子萧觉得自己的这个举动真真是太正确了。这小童单单穿着粗布麻衣却依旧叫人惊艳三分,更别提日后好好打扮,容貌张开,该是如何的惑人眼球。
他仰头灌了口酒,香醇凌冽,沁人心脾,酒水顺着唇角滑下,没入衣领之中,他满身酒气,已是熏熏然。
何子萧常年混迹花坊酒肆,偏好烈酒,只是酒量一般,每每喝的微醉,便诗意大发,提笔如有神助。
他踉跄着脚步,走进了书房,提笔蘸墨,在微黄的宣纸上写下一首诗。
“童子娇娆眉眼媚,道旁不吝好风情。花穴柔软春含露,柳骨藏蕤夜宿莺。
枕上云收又困倦,梦中蝶锁几纵横。倚缘天借人方便,玉露为凉六七更。”
将笔随意地放下,何子萧拿起宣纸嘴中喃喃念叨,越念越起劲,竟忍不住抚掌大笑起来,他目光炙热地透过窗棂看向庭院中的童子,只觉得心痒难耐,躁动不已。
小童正是他心仪的类型,姝丽雅致,却又天真懵懂,较之那些经验丰富的小倌,他更想亲自调教这小玩意,一定非常可口。想到他在床上诱人妩媚的模样,何子萧口干舌燥地舔舔唇,也不知是因为酒的原因,还是人的原因。
季落起身透过窗棂,看着书房里的男人,瞧见他醉意茫茫,痴痴大笑的模样,也是见怪不怪,这一个月里,他最常见到的事情就是何子萧坐于门外,饮酒自浊,时而诗意大发即兴发挥,时而耍耍酒疯,邀他一起对饮。
季落觉得或许文人都有这样的毛病,因为饮酒跟作诗更搭配哟!
秋风凉凉而过,吹的季落额间的碎发微晃,他看了眼地上打卷的枯叶,嘟了嘟嘴,树叶果然是最难扫的,风一吹,他又白做工了。
“粑粑下次能否给你儿子一个高大上的身份,不求多好,但求不坑爹。”季落一脸哀怨,比如这次,他一睁眼就被何子萧给买下了,签了5年的奴仆契约,真是想反悔都来不及啊!为什么他的命越来越苦了?
说起来,在这个书斋做童子,工作其实并不太累,就是打扫打扫屋子跟院落,然后给雇主煮煮饭,挺悠闲的。而何子萧这人也不苛刻,只要他有需要的时候,季落在身边帮忙就可以,其余时候,季落可以撒着欢地出去散散步,采采花什么的。
但是,有一点让季落觉得非常不舒服,那就是何子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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