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他绕过吧台,保持着稳健的步子,赶在纪轩自己晃荡出门之前,拦住了那家伙的去路。
看了看身后地上一大串若隐若现的干果渣子,俞阳先一步替他推开店门,然后很有风度地扶着他的背,将之送到了店门外。
“你住哪儿?需不需要叫个车?”他问。
“不用不用,我喜欢地?。”脑袋晃得像拨浪鼓似的,纪轩拒绝。
“有那么近吗?”
“嗯……挺近的,我就住安定门。”
“那叫挺近的?得两公里呢吧。”
“坑坑坑使劲儿走,也就半个钟头,人类步行速度是可以达到每小时四公里的,《十万个为什么》上都科普过了,所以你看两公里半个小时能走完了!”
俞阳坚信,突然“科学”起来,更证明这家伙是醉了。挑了一下眉梢,撇了一下嘴角,略作思量,他终究中了什么魔障一样,从口袋里,掏出车钥匙。
按了开锁键,店门旁边那辆火红色的特斯拉闪亮了灯。
“走吧,我送你。”他说。
酒精这种东西,对人的控制力究竟有多大?
或者说,其控制力恰好体现在会让人失去对自己的控制力上?
纪轩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每次喝醉,他都尽情享受失控的快乐,然后在第二天将前夜的种种,忘到九霄云外。
酒后,他狂奔过,高歌过,正月在房顶上放过炮,八月在长安街边儿撒过尿,三月的夜半在居民楼里吹过哨,十月的凌晨在派出所门口睡过觉。
他可以算大半个酒后无德的典范,但之所以还留了“少半个”的情面,是因为他不管借酒撒疯干了多神经病的事儿,也不曾乱过性,不曾对任何人非过礼,无论男女。他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只在酒精上头之后做着十足中二病的放肆举动,讨人嫌,却不犯国法。
对于他的酒品,最熟悉也最没辙的,就数他亲爹,但他爹也不是全然没辙,终于在某一次逼急了之后,把那光着膀子躺在雪地里大唱“给我点儿刺激!大夫老爷!给我点儿爱啊!我的护士姐姐!”的二百五拖进屋之后,老爷子给瘫在躺椅里昏睡的不肖子剃了个秃瓢儿,让他当了好长一段时间的罗纳尔多。
也许纪轩并没有那么二,因为在那之后,他虽说没有戒酒,却也没再喝到抽疯。绝大多数时候,他就算醉,也会选择醉在家里,蒙头大睡,直至酒精在第二天随着长长的一泡晨尿,代谢出体外,落进马桶,冲到异次元。
而这次,在俞阳的店里,已经喝到半醉的纪轩,除了话多点儿,距离干傻事儿,尚远。
如果高声唱歌不算傻事儿的话。
从一上车起,他就吵吵着让俞阳放个歌儿放个歌儿,对方还算配合,抓了一大摞黑胶碟塞给他随便选。纪轩一张张翻,一遍遍挑,最终定位在窦唯的黑梦和赵传的我是一只小小鸟,又一手举着一张反复琢磨,到底是定下来前者。好像赌圣一样用左手两个指头夹着碟,递到俞阳面前。
“黑梦是吧。”俞阳看了一眼,并没有接过,而是在方向盘旁边那块儿帅气的中控触屏上随便点了几下,音乐声就撞出了喇叭。
“我去!你让我挑了半天,结果放的是mp3?!”纪轩语气听来不爽,眼睛却盯着那块儿大屏幕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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