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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人家看扁他,所以表情有些紧张。

陆老板笑了笑,就拿出两本书,一本三字经,一本千字文,又拿出几块普通墨碇、一沓子白麻纸和两支适合抄写的毛笔来。

白麻纸是最普通的纸,便宜却又好用,坚韧耐久,只要不受潮就不会变质,经济不宽裕的初学者们都用这个抄书。

“抄一本,一百五十文,不知道林少爷可乐意?”陆老板的声音非常和气,带着生意人惯有的微笑,也没说要试试他能不能抄的话。

林大秀其实根本不知道抄书行市多少,不过想着既然是别人介绍的,这个价格应该不错的,别人还提供纸笔墨,算是很照顾他。

他拱手道谢。

陆老板让小子拿个藤编书箱将东西放在里面,等送书来的时候还可以拎着,非常方便。

林大秀又道谢。

陆老板和和气气道:“林少爷不要和我客气,咱们说起来也是世交的,按说应该不等上门就关照的。”说着他又让自己婆娘包上两封点心,一些糖瓜大蜜枣等孩子稀罕的零嘴装进去。

林大秀推辞不过,也只能接了。

他知道人家这是看在介绍人的面子上,若自己抄的不好,只怕到时候会让人难做。他少不得咬着牙告诉自己回家好好练字,好好抄书。

一百五十文,在以前他根本看不上眼,走在路上随便打赏小乞丐的也不止这点。

可现在,一百五十文,足够他买二十斤面。

他想得很美好,自己只要努力一两天把书抄完,就能赚一百五十文,这样一个月至少也能抄十几本起码有一两半银子。虽然少一点,可节省一点总也够用吧。

如果林重阳知道他的想法肯定又要骂他蠢,想象很美好,现实太骨感。

抄书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当天晚上,他把炕烧得热乎乎的,然后开始喂儿子。

林重阳现在吃一个蛋黄加一小碗米汤,吃这个他不拉肚子,若是加别的就有反应,所以暂时只能如此。

林重阳吃饱喝足,又方便过,还没有困意就趴在枕头上看林大秀抄书。

他白天睡得足,加上好奇这世界的文字,自然逮着机会就要看的。

昨天林大秀写对联他看了个差不多,这些文字和后世的繁体字很像,她因为专业关系所以连猜带蒙也都认识,就是写起来会麻烦,需要从新学。

他看着林大秀摆足架势,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开始抄书,结果抄书不像写对联那么容易,才写了两行就写错俩字,滴了一大滴墨水,又因为袖子没拉住而蹭花了……

简直是惨不忍睹。

忙活了大半天,他也没抄好一张纸。

林大秀很是挫败,把笔一扔,就坐在那里发呆。

难道自己真的没用?

自己的确是没用吧,继母的弟弟学习比他好,林毓轩比他小了四岁,现在据说已经读完四书五经,过个几年就可以下场试试,都说他十五岁之前肯定能得秀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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