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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在村的东头,似乎是村子里最显眼的建筑,足足高三层,类似学生宿舍般的建筑,很快,招待所的老板亲自出门迎接——是拄着拐杖背上有罗锅还带有斜眼的老太太。

村长说还要回家喂猫,让迟暮不要拘束,有什么问题就来找他,并且他要采访的那个说唱人就在村西头住,也姓拓拔,那里只有一栋房子很好辨认等等等等,就似家中的爷爷般叮嘱了半天,才急急忙忙地回去了。

这个村子里的人真好,迟暮小声感叹着,很快便被那个斜眼老太太拉进了屋内。

招待所的接待大厅其实不大,也就是十平方米左右,只有一个柜台,柜台后面有床,沙发电视等,似乎老太太的起居室就在这里。

老太太自称姓冯,在抗日时期就嫁入了这个村子,如果按那年代年代说,这老太太起码不是一百就有九十,绝对的老寿星。

“娃子在这里住几天啊?”迟暮恭敬一笑,总觉得老太太并没有看他,浑身难受,细声解释道:“我打算在这里住两天,准备采访完那位拓拔爷爷就走,真是太打扰了。”其实是经费不够了。

冯老太太慈祥一笑,从身上摸出一把钥匙:“给你的,这是你的房间,有什么问题就来找我。”

他的房间就在一层,号码是106,房间里很干净,洁白的床单被子什么的还有太阳的味道,房间装修的也很朴素,洁白的墙纸,地板是最深色的大理石。房间里只有一台21寸熊猫牌的电视,一张双人床,一个开放式的厕所,以及一个占地面积很小的浴室。

迟暮这时候才感觉自己浑身都疼,长长舒了一口气,将背上的背包随便扔在床上,自己也倒了下去,摸了一根烟,狠狠地抽了几口后,摸出手机,打算给家里人报个平安。

电话很快拨通,不知是谁接了起来,那头似乎信号不好,迟暮刚想说“喂”,突然感觉耳垂被一条湿冷黏滑舔了一下,他反射性地浑身一抖将手机摔了出去,用另一只手捂住了耳朵,身体似条件反射般一跃而起,诧异地看向了他的身后。

草!刚才……是什么?没有什么东西时,迟暮小小地骂了一声,发现身后没有什么东西,喘了两口气平静了下来,再看外头太阳正毒,也就没在意。

只不过他不知道的是,刚才他将爱疯手机放在耳朵边时,手机喇叭口里凭空伸出了一条血红的舌头,淫靡地添上了他的耳朵。

对了!爱疯!那可是花了他一个月生活费买的爱疯!那是他也当过吊丝先生的证明啊!!!迟暮赶紧想把手机捡起来,但按照他刚才摔手机的地方……根本就没有!

奇怪了,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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