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不到万语自通的程度,卖给他他也看不懂,胖商人估摸着也没什么人想买,所以只进了一台。
“哗啦哗啦”,成堆的宝石、金币抖落在柜台上,各种有钱任性的妖魔拍桌表示,就算看不懂他们也要买,啥都别说了立刻进货。
三个月后,胖商人颠颠运来一车香蕉8,刚在门口竖起来“大魔王路德维希同款香蕉8”的牌子,就被侍卫长给逮住了。
这可怜见的胖商人免不得遭了一番牢狱之灾,暂且放下不说。
路德维希买了香蕉8之后,一开始还没觉得什么,只是看看手机里的图片,大多是一些从未见过的风景,人类喜欢建筑很高很高的方形“大树”,到了晚上,树上的繁星便会亮起来,就胖商人说的那个“维多利亚港”同名的图片里面,有许多这样的景象,星星树倒映在水里,上下交相辉映,还算赏心悦目。
不过,奇景看多了也就没什么感觉了,有大半个月的时间,手机都撂在角落里生灰。
直到两个月前,路德维希第十八次被城主邀请去参加“混沌之夜”,实在不好再推掉,他就去了。当艳俗的紫红色灯光打在一堆肢体绞缠的光0裸身躯上时,路德维希感到一阵反胃,连门都没进就离开了城主的群趴现场。
当天晚上,路德维希回到卧室里,仍然觉得心里烦躁,他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发呆,开始思考自己是不是必须要一辈子都过着这样的生活,呆在这个糜烂的混沌城高魔圈里,过上几万年时间,直到封魔柱塌下来砸在他脑门上……
于是,一向沾枕头就睡着的魔王,失眠了。
为了打发无聊时光,魔王从角落里拿出手机,调出语音助手,找到一篇叫做《大魔王与小王子》的小说,心里并未抱有任何期待,就那样无聊地看了起来,之所以会打开它,也单纯是因为题目上有“魔王”两个字而已。
没想到,这一看竟然刹不住车,一直看到了第二天早上。
《大魔王与小王子》不长,但是人类与妖魔的生活差异,让语言之间也有一些隔阂,并不是说每个单词都能看懂,就能理解是什么意思,所以,路德维希看得很慢,也很细,作者的文笔非常细腻温暖,就像心脏里喷出来的血一样充满温度,在不经意间,就温暖了寂静的混沌城夜,在这远离城中心的塔楼里,唯有一轮明净的月挂在窗户外面,陪着路德维希看故事。
【大魔王与小王子幸福地在一起了。】
小说最末,一句简单的话结束全文,却给人无穷回味,从未看过童话故事的路德维希,并不知道这是童话风格,只觉得心里很舒服,很满足。
当然,大魔王和小王子都是男的,这一点路德维希并不奇怪,在混沌城这种没节操的地方,一对一的男男恋绝对属于品行高尚的体现。
第二天,听说城主马上风,快不行了,立刻就要推举城主继承人上来,按照惯例,需要举行一个仪式,魔王必须在场。
于是,魔王带着他的香蕉8,前往继承仪式典礼,多亏了香蕉8,让他不至于太无聊。
他找到那个《大魔王与小王子》的作者——汤饼——的其他三本小说,慢慢地读了起来,不得不说,汤饼的小说实在太短了,他慢慢看,一个字一个字看,一晚上也就看完了。
汤饼的小说里,主人公通常是很普通又很善良的人,攻受(人类的网络小说里这样称呼男男恋人)通常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长久的情意随着青春萌动逐渐转化为爱恋,直至走向终身誓约也不会经历什么大的波折,最多就是上大学或工作变动时异地恋一阵子,两个人可以很轻松地生活、恋爱、获得幸福,不需要去对阵千军万马,不需要整天打打杀杀,连周围的环境都是简单温馨的,双方父母都是温和睿智的家长,互相又认识,有多年邻居的交情,以后也会一起生活,因为儿子们在一起了。
路德维希看的第一本,汤饼的《大魔王与小王子》其实也是这样的故事背景,题目那样叫,是因为两个孩子的性格使然,一个很皮,是大魔王,有一大堆拥护者,另一个则是家里的宝,小王子,被娇惯着长大,是个乖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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