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撇嘴,“我偷它,自然是要养大的,四姑姑曾经说过,狼最是重情谊,它肯定不会伤我,只会保护我。”
齐俊挠挠头,“是吗?可它天性凶残,还是会吃人的,若是被舅舅发现了,铁定饶不了你。”
洛蓉看了看旁边几个护卫,警告的眼神从每个人脸上扫过,他们赶紧指天发誓,保证什么都不说。
“只要没人多嘴,爹不会发现的,”洛蓉嘻嘻一笑,低头逗弄怀里的小家伙,“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呢?”
“它是天生的勇士,凶猛强悍,令人闻风丧胆,不如……就叫小猛吧。”
小东西哼哼了几声,似乎对这个名字不是特别满意。
“养什么不好,非要养一头狼,”齐俊小声嘟哝,突然间想起什么,往她跟前靠了靠,压低声音问,“你不会……还想着离家出走吧?”
洛蓉一惊,“你怎么知道?”
“你从十四岁开始,这三年来都出走多少回了,上个月不是刚被舅舅抓回来,”齐俊眼神动了动,“莫非你想带着这小狼崽一起走?”
“那倒不是。”
齐俊刚松了口气,就听她道:“养大了再走。”
“我认真想了想,一个女子孤身出门总归是不安全的,待我将小猛养大,随行带着它,那得多威风啊,”洛蓉眼睛亮晶晶的,沉浸在自己的畅想里无法自拔。
齐俊很是不理解,“外面世道险恶,你为何总想着出去?”
洛蓉瞥了他一眼,“你还小,不懂。”
“我也不想懂,”齐俊自言自语,“放着好日子不过,非要给自己找罪受。”
这厢正腹徘着,不经意发现前面走过来一个年轻公子,齐俊忙拽了拽洛蓉衣袖,“表姐表姐,那不是宋昂吗?”
洛蓉顺着看过去,还真是她的未婚夫。
宋昂乃当朝太常寺少卿,太常寺掌陵庙群祀,礼乐仪制,历朝大都是由德高望重的老者担任要职。宋家出过数名礼法大家,扬名天下,且对八卦易经颇有研究,宋昂身为三代单传的独孙,更是从小就有“小君子”的称号,因此年纪轻轻就进入太常寺,不久升任少卿,时常出现在大型祭祀、宫宴之上,在一群老迂腐的衬托下,表现尤其两眼,加上长相不赖,毫无疑问称为京城名门公子的礼仪典范。
宋太公与洛老夫人是表亲,五年前,洛蓉刚满十二岁,老夫人便做主为她订了宋家这门亲,在老夫人看来,宋昂谦逊有礼,博学多才,宋家阖府上下都乃动口不动手的儒士,最重要的是,地位不如侯府,以孙女的脾气,嫁给这样的人家再合适不过,纵使惹了祸,还有侯府在后面撑腰。
可洛蓉不这么认为,她对那宋昂是横看竖看,怎么都不顺眼,齐俊亦有同感,瞧见他过来,二人对视了眼,当下转身就要避开。
不料被他先一步看到,只听得一声,“洛姑娘,”脚步声快速接近。
宋昂今夜本是受友人相邀去醉仙楼小聚,觉得那儿的酒不错,便去给师父送了些,顺便请教了点卜筮问题,误了时辰,回来特意绕了段路,走到主街,只因这边亮堂些,而他有个没人知晓的小毛病,怕黑。
宋昂谦谦君子的形象深入人心,他时常谨记,君子要有君子的风采,怎能因怕黑而失礼于人前,即便周围没有人,那也不能表现出来,他自认为是个表里如一的君子,岂能在没人处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是以虽然心里七上八下,面上倒还保持着镇定。
方才不知何处传来几声婴儿啼哭,在这漆黑的夜里竟如厉鬼之音,令人不寒而栗,宋昂心里正发怵,不想居然看到熟人,急忙跑过来。
“洛姑娘,齐世子,”他上前站定,朝二人揖了一礼。
洛蓉没好气道:“宋大人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当,”宋昂一副谦逊的样子,抬眼看向他们,“夜半三更,你们怎会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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