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一听还有五六日便可沾水洗身子了便喜不自禁,不待世子爷开口再问,她便急急抢话道:“这几日伤口已经不疼了,那么可否下地走动?”
“自是可以。”女医回道,“平日饭后走动走动无可无不可,唯独不能大幅度的动作,以免将基本愈合的伤口再次撕裂,情况便就不美了。”
胭脂听了,自然点头道是。
待女医离开后,胭脂先是看一眼世子爷,随即便对着茗兰道:“茗兰,快去将我今日的功课取来,世子爷要看呢……”
世子爷哪里说要看了?
茗兰见她这样没脸没皮的,面上神色却依旧不改,显然已是习以为常。转身走近小案上拿了一本字帖过来,送至世子爷手边,随后便识趣地退了下去。
见她下去了,胭脂便抬眸看了世子爷一眼,观他准备在桌前坐下,便急着说道:“世子爷拿近些,奴婢也要看呢……”
楼世煜行至榻前,还不待开口,手中字帖便被她一把夺了过去,看着她伸出芊芊玉手捂住上面歪歪扭扭的几行字,撅着嘴道:“奴婢许是这辈子也练不好了,白白浪费了世子爷的字帖。”
小丫鬟语气懊恼又委屈,楼世煜暗笑一下,心道这字哪能是一日两日便练好的,他写了这近二十年才有这样的水平,更何况是一个大字不识的小丫鬟?
他道:“万事都不可急于求成,若是不能坚持没有毅力,你最好现下就放弃。”
没听到想要的回答,反而听到这样一句,胭脂见他面色平淡,又好似有些不悦,便赶忙解释道:“奴婢省得了,再不心急了。”
楼世煜点头“嗯”一声,道:“你伤势未愈,在此之前最好别再动笔,若是真无趣了,便先学着多认几个字,待你能下地了,我再教你如何拿笔写字。”
胭脂一听,面上不由便微微发热起来,她原来连拿笔的姿势都未拿对,怪不得自个写的扭七扭八的,真是还未学走便想着学跑,实在是失了自知之明。
“世子爷说的对。”
小丫鬟脸都要埋进胸里了,显然是被自己羞成这样。
过了一瞬儿,她又抬起头来,带着希翼小声地问他一句:“世子爷过几日要去庄子上吗?去做甚呢?好不好玩……”
“护送老太太过去避暑罢了。”楼世煜回,并未显出不悦,“常在深宅大院里待着,偶尔去一趟乡野之地,自是有些趣味的。”
胭脂听了,一双眸子便更是发亮,她虽生在农家,可因着爹爹的缘故与村上妇人们的闲言碎语,便少出门。更没有同玩伴们在山间河边嬉戏戏耍过,这回之所以想去,一则是因着想陪在世子爷身边增进感情;二则便是也想出府透透气,避避暑。
小丫鬟仰着小脸,巴巴地望着他,楼世煜如何会不明白,因道:“左右行程预定在本月中旬,那时节你也能下地走动了,若是想去便一道跟着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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