揍一顿也不是没有可能。
宋墨练习怎样快把自己卖的东西全收起来,快溜掉,减少自己的损失又要不被抓到。
县城有好几个小角落,每天一大早就有人带着自家的货在那里偷偷卖,实惠得很,县城里不是每户人家过得都富裕,相比农村来讲,他们还没地方种菜,这天天买菜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穷人家,稍微过得去的人家,小富之家常常来这边淘点东西回家,一个月省下来的开支也足以让他们眉开眼笑,可以让孩子们吃的更饱更好一些。
宋墨也来这边摆摊,手脚利索,足斤足两,东西新鲜,赚了不少,比起走街串巷好得多。再加上宋墨打扮低调,关注他的人也不多,其实相比较而言宋墨倒觉得在这里最稳妥,赚头大。
在这里得提防有人来抓,这点宋墨不怕,宋墨记性好,那些抓二道贩子的人一出现他瞄上一眼,就能现。众人慌里慌张收拾东西,有的吓得东西不要,直接跑。宋墨他则假装慌里慌张实则迅收拾东西,把自己身前这块弄得脏乱一下,借着混乱和大家一起跑,他知道枪打出头鸟,从不做领头跑的人,等跑到七拐八绕的胡同里边,凭着自己良好的记忆,他一下子就能溜掉。
这样的惊险对宋墨来讲,乘混乱逃跑不过是小菜一碟,不足挂齿。
因为经常有人来抓,这种摆摊的地方是常常变换的,不过收益那是真的很好,宋墨紧绷着神经,在县城里扎根。
宋墨清楚认识到自己是身处异乡,亲朋好友这里一个也没有,自己万一出事可能搭进去的真的就是一条命。
宋墨想过结伴一起干,但觉得不合适,风险更大,最终放弃这计划。
成群结队看着比单打独斗好,但风险也不小,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小心有人翻脸不认人,再加上宋墨根据大家伙卖东西的情况来看,自己赚得是别人的好几倍,和别人合作分钱不划算。
宋墨选择独来独往,人家狡兔三窟,他一年不知道得换多少个地方,天天早出晚归,大包背出大宝背回,任谁都能看出这小子有问题,所以常常搬家那是没得选择的事情。
宋墨住的地方多个十天半个月就换一次,小心驶得万年船,天桥下、公园里宋墨不愿意在那些地方凑活着过,万一被一大帮子人堵住,纵使自己有三头六臂也打不过,宋墨对自己的实力有正确的估量不做自不量力的事情。
这打劫可不看你赚不赚钱,看见人就一帮子拥上去,他们觉着蚊子再小也是肉,除非把自己整的跟个流浪汉一样,否则危险性大。流浪汉还得担心这些个混社会的,心情不好给自己来上几拳。
宋墨收东西的村子有好几个,隔个半年就得换一次,每个村子定的量一般,免得遭人眼红,对自己下手,每当察觉不对的时候,宋墨就选择转移。
省城附属的县城兜兜转转都倒卖过东西。
一个人在外耳听六路、眼观八方,行事得小心,没有朋友家人交流谈心。
卖菜宋墨一个大老爷们卖得实惠,但不喜欢跟女人讲价还价,爱买就买不买拉倒,咱这个价东西品质好,价格不比别家贵。
没有人可以交流,话讲得少,人没有变得孤僻就已属难得。
宋墨外出两年时间,这饭菜还是不会做,一个人住但在外面吃饭家里从不开火。
宋墨一直保持着小心谨慎的心态,在接下来的一年半的时间里有惊无险的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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