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眉,凤眼。不是时下流行的锥子尖脸,而是带点腮帮子,不见骨,类似鹅蛋。
面容白皙,侧脸很标准,鼻挺下巴端正。三点一线,垂下头,下巴便是一个柔和的弧度。
温柔如水。
不过分硬朗,看起来也不娘。是让人看了很舒服的帅气,再加上一副眼镜,浑身都是书卷气。
这是真正的,叶启航的脸。
一直爱慕霍祈的,叶启航。
抓住霍祈的手臂,叶启航道:“你不要跑。”
表面在摸霍祈的脸,实际上,就是在探究他的回忆。
他已经知道了霍祈根本就不属于这里,他更不叫何安清,他原名就是霍祈。
他的过去,并不好。
父母双亡,继承家产。没有计划的挥霍财产,交了一堆狐朋狗友,天天花天酒地,日夜笙歌,基本上就没有干过一件正经的事情。
好在他身边还有一个人,一个叫叶启航的男人,跟着他一起长大的竹马。
一直在和他说,不要再这样挥霍自己了。
霍祈有钱,却缺失了亲情,心里是空虚寂寞的。
他出柜了,混在那个圈子里,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他本人长得好,样貌出众。也不是光好看,他要是不胡混的时候,就会看书,修养自身,说起话来如舌灿莲花,又有钱,为人难免就高傲。
对身边的叶启航,为人温柔和善的人,他是不屑一顾的。
追求刺激,不喜欢平庸。
知道他遇到一个渣男,彻底毁了他一辈子。
“霍祈,你听我说,”叶启航淡金色的眼睛盯着他,“我知道了,你为什么会给我取这个名字了。”
“你觉得对不起另外一个叶启航,是不是?”
“拿了别人的脑子自己用,就觉得自己能揣度一切了?”霍祈冷笑,反手就给了叶启航一巴掌。
一个大红印子。印在叶启航的脸上。
打完了,又转过头,喘了几声。
“没关系,我都知道,但我无所谓,”舌头顶了顶口腔,那是刚刚霍祈挥过巴掌的地方,“我不在乎,我以后就是这样,不会变了。”
“你他妈傻/帽?”终于没忍住爆了句粗。
“我不在乎你怎么骂我,”叶启航笑了,腼腆,和另外一个叶启航几乎是一样的,“我知道你喜欢。”
“我不喜欢这样,”霍祈捧住叶启航的脸,“过去式回忆就够了,我不会愧疚。更不喜欢别人用这种方法逼我愧疚,你变成陈冠希或者吴彦祖,甚至是尼古拉斯霍尔特都没有关系,说真的——”
“比起叶启航的脸,我更喜欢那种帅哥。”
“你仔细考虑一下。”霍祈转过身,假笑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完全垮掉。
难得的好心情,又被破坏了。
霍祈摸摸下巴,嗯……
再怎么样,他不能一个人心情不好啊。
·
安定乡里头。
外头一层的安定乡,已经不再是安定乡了,丧尸遍地走,人类不见踪影。
霍祈走在前面,叶启航乖乖的跟在他身后,就差没在屁股上装个尾巴,摇头晃脑哈腰献媚了。
在他们所到之处——应该说,在叶启航的震慑下,他们走到哪里,这些丧尸都能乖乖听话。
叶启航,这个人身份,大概就是尸王吧……
真是炫酷哦,丧尸之王,从外太空降临到C国。蓝色大蛋里孵出来,灵智开得极早,不吃人类食物,就喜欢奇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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