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篝火摇曳了一下似要灭了。
李玉赶紧探身拨弄了一下火堆,又将四周仅残的还未燃尽的木头往中间拢了拢。
许是因他探身的姿势压到了头枕在他腿上的人,那人发出一声难耐的呻1吟。
“公子?!”李玉赶紧轻声呼唤到。
怀里的人没有反应,只是紧蹙眉头。他面色苍白,嘴唇发青——也难怪,他流血过多,又在这冰天雪地之中,只怕是熬不过今夜了。
李玉脱得仅剩了里衫,然后将自己的衣服盖在了公子身上,便对着火堆发起了呆。
公子是远通镖局的大当家白明启的儿子,白陌笙。白陌笙是练武奇才,又通读诗书,长得也是一表人才,京城许多大户小姐都排着队希望白公子来迎娶。可是白公子已经二十六了,却仍无立室之意。他给他爹的理由便是,“爹,咱们过的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怎好坑了人家姑娘。”白陌笙的娘当年便是被白当家的仇人所杀害,所以白当家闻言也就不说什么了。
李玉是远通镖局的厨子李大勺的儿子,本名叫做李狗蛋。后来白公子指名道姓要他做自己的小厮,又给他起了个登得上台面的名字——李玉,还告诉他,玉乃石之珍者。
白公子待李玉极好。自己有什么便给李玉什么,李玉想要的,他千方百计也会弄到手送给他。
小时候的李玉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有一天李大勺拎着他的脖子去给大当家谢罪,颤颤巍巍地捧起白夫人留下来的玉佩交还给了大当家,并严肃地告诉他主仆有别,不许随便拿公子给的东西。
等到十六七岁的时候,李大勺又郑重地叫过李玉,要切记主仆有别,公子说的话万万不可全当真,要与公子保持适当的距离。
李玉不明所以,然而爹的话他还是谨记心中的。
白公子十八岁的时候开始走镖,李玉自然是陪着的。不光是李大勺千叮咛万嘱咐地告诉他宁可死也要护主周全,李玉自己也是肯的。但是有好几次,都是公子在危急关头救了他,还为他受了伤。李玉觉得自己很没用,但是他又高兴地觉得公子看得起他,将他看做自己的生死兄弟。
然而现在,回想这些年的许多事,李玉低头看看怀中的人,突然好像明白了什么。
但是他觉得太荒诞了。
可是白公子确实对他太好了。
这一次的镖,雇主出了大价钱。大当家预料到也许会凶险异常,本想亲自跑这趟镖,白公子硬是挑了过来。结果现在,敌人死光了,镖也还在,跟镖的兄弟们却都死了,而且白公子为了他身负重伤。
若真是兄弟……为何其他兄弟都死了,而他却毫发无损?
他对白公子来讲,是特别的,这已经没什么可怀疑。
想到那两个字,李玉猛地摇头——不可能。他没出身、没样貌、没钱没权、没文没武,白公子怎么可能……
何况,他们都是男的。
怀中的人许是愈发觉得冷了,李玉仅穿了一件单衣此时也是冻得麻木了。
再过两个时辰,天就亮了。之前是怕挪动之时加速公子的失血,便在这破庙中休憩下来。等天亮之后,就算骑马颠簸会导致公子的伤口裂开,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再呆下去公子必死无疑。那么,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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